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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的渠道代理權,比如說小黑你和我們網站簽了獨佔約,那就不能再將音樂,親自發布或者授權釋出到其他任何音樂網站。當然,實體方面不受獨佔約的限制,小黑你依然可以將音樂任意進行實體方面的授權……”

電腦那一頭的秦子若,又是抽象概念又是舉例說明的解釋著,倒也讓陳默很輕鬆弄懂了獨佔約的意思。

“小黑:如果簽約之後,我與你們網站發生了矛盾衝突,然後想要解約怎麼辦?”

陳默多少有了些興趣,便又問我道。

“流觴曲水:自然是好聚好散了,小黑你放心就是,我們天籟音樂網的獨佔約,沒有任何不公平的霸王條款,甲乙雙方的權責都是對等的!就算是解約,如何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問題,也是整個網路音樂行業最厚道的,而且我們不像其他網站那樣獨佔音樂人本身,而僅僅只是獨佔音樂人的某一個藝名!就比如,如果我們與小黑你簽約,那麼我們獨佔的僅僅只是小黑這個藝名,以後就算出了問題小黑你想離開我們網站,可小黑這筆名的獨佔期還沒有結束,那你也都可以用其他藝名去其他地方混的……而且,就算你信不過我們,我們也可以把合約給你傳真過去,然後你找個專業契約條文律師看看,由專業契約條文律師幫你分析。”

秦子若再度舉例說明的解釋道,最後甚至還自帶乾糧的給陳默提起了建議。

“小黑:大致聽明白了,那麼如果我和你們簽訂了獨佔合約,我能比現在多額外獲得些什麼?”

陳默其實蠻滿意的,他覺得電腦那一端的秦子若,應該是個比較好相處、比較能夠愉快合作的物件。

“流觴曲水:簽署獨佔約之後,小黑你將獲得我們網站的大力度、大資源傾斜度的推廣宣傳!將獲得你所有音樂獲利中,我們網站自營方面獲利的六成五分成、合作網站授權獲利的七成分成!”

秦子若用最快的速度,將這兩句話打了出來。

大力度、大資源傾斜度的推廣宣傳?

多了至少一成五的分成收入?

聽起來……好像好不錯?

“大林,你覺得怎麼樣?這獨佔約簽著划算不划算?”

陳默便擰過頭去徵詢邱大林的意見。

“划算啊!必須划算啊!要是我沒記錯,真就跟這傢伙說的一樣,網路音樂行業恐怕真沒比這更友善的獨佔約了,丫居然只獨佔筆名而且好像還是有時效性的獨佔,著簡直就是、就是……道德模範啊!”

邱大林滿面紅光的連聲回答道,獨佔約這可是頂級音樂人,才有資格拿到的合約啊!所以在網路音樂人圈子裡頭,這獨佔約歷來都是用“大神約”、“天王約”、“明星約”之類令人嚮往的好詞兒來指代的。

“好的我知道,那麼……就和這天籟音樂網,籤個一年獨佔約看看效果吧。”

有了邱大林這番回答的支援,陳默便好不糾結的做出了最終判斷,可就在他伸出手想要敲擊鍵盤打字的時候,比他更加急迫的天籟音樂網站長秦子若,又一條資訊發了過來。

“流觴曲水:小黑你別猶豫啊,獨佔加盟的條件什麼的,咱們都可以繼續談!你看要不這樣,自營獲利分你七成,合作授權獲利分你八成!小黑,真的不能再多了,我們網站上下也有十來號員工,託管的伺服器也要按月支付一大筆錢,所以不截留點錢的話,網站恐怕很難長久的支撐下去……”

那秦子若,分明是錯誤理解了陳默的意思,竟主動加起了碼來。

於是乎,再往後的事兒,也就不值得再去多說了。

第36章 當為雙贏

其實確認達成獨佔約口頭協議之後,陳默都還在想一個問題——

“這個天籟音樂網的站長,瞧著可真不適合做生意。”

沒錯,陳默想的就是這個。

“對啊,他居然自己主動往上加碼,正常來說不應該是叫個最低價,然後一點點慢慢往上加,最多滿足簽約另一方的一半或者最多三分之二期望,還要另一方感恩戴德才對的麼……小黑哥你別這麼看我,我可不是奸商的!這都怪我老爸,他硬逼我看的那些管理學書裡頭全是這些東西,你不知道他可是劃了紅線圈了重點,逼著我像小學生一樣背給他聽呀!”

不住點頭附和著陳默的邱大林,見陳默用奇怪的眼神看著他,便趕緊苦大仇深的解釋道。

“你家裡是經商的?”

陳默倒是蠻奇怪,畢竟無論是邱坊主還是邱大林,都在音樂方面表現出了很強的投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