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意要,而是要了也要不到錢,乾脆算了,把人攆得遠遠的,眼不見為淨。不過嘛,既然她發財了,那肯定要掏錢。
“妹子,上門討債更快。”為啥不用去?
“咱們以後打交道的地方多,還是別讓劉三燕瞧見你,萬一她發現咱倆認識,又是一場鬧。雖說你手裡面有欠條,要錢天經地義,可是天天鬧頭疼。有那時間,不如想辦法賣東西賺錢。”
賺錢才是大事,在它面前,其他一切都必須靠邊。丁榮發很快接受,“行,按照你說的辦,馬上我就去。”
丁榮發抬頭挺胸的走了。
他做人挺賊,到了丁一家附近,隨便拉幾個人詢問對方認不認識林文鳳,家住在哪裡?
有人認識林文鳳,有人不認識,但這都不妨礙他的“長篇大論”,哭喪著臉給大家講林文鳳欠他五百塊錢的事。一口一個自己不容易,累死累活存了五百娶媳婦,結果錢沒了,媳婦也娶不到了。
他是個天生的表演家,萎靡不振的精神配上低沉的語調,通篇沒有對林文鳳一個字的指責,卻每每在關鍵處適可而止,成功給自己樹立了一個“我是被逼無奈才找過來,我只是想拿回欠賬”的高大形象。
讓傾聽者對他抱以無限的同情。
劉三燕剛在家伺候完一大家子,目送他們上班的上班,上學的上學,就有相好的朋友扯著大嗓門過來喊。
“三燕,你快去瞧瞧,外面有個人說你家文鳳欠他五百塊錢,正到處打聽文鳳的住址。”
劉三燕如五雷轟頂,呆在當場。
“三燕,你別站著,快出去瞧瞧,有什麼事私下說。”捅到外面大家都曉得,多難看,又不是什麼好事。
劉三燕大夢初醒,扔掉手中的抹布,跌跌撞撞的往外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