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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部分

份證資訊。分明是假的。你以前是黑戶,或者說,你根本就是為了掩人耳目,用了假身份證。”

“喂。說話可要講證據啊,什麼假身份證?你去給我辦一個能入公安戶籍系統的假證試試?這是正兒八經江北公安局,市局戶籍室給頒發的。”

“你要反抗到底是麼?”

張珏實在沒了心情和他們繼續對話,已經一天一夜沒喝水、沒吃飯、沒睡覺了,精疲力竭。

陷入這麼個黑鍋漩渦。身體疲憊,心裡也鬱悶,你怎麼說,怎麼解釋他們都沒人信。一口咬定你去兇殺現場,就是另有目的的。

張珏確實另有目的,可那不是還沒來得及實施,被害人就已經被害了嘛。

“請將電話給我,我需要給我的律師打個電話。如果你們不放心,可以採取監聽、定位的手段。”

再這樣拖下去張珏也熬不住了,他只能打電話給張盼錫求救了。現在他說啥都沒人信。必須得有位高權重的人來給自己證明身份,還要有江北的證人來證明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可是,這些警察根本另有所圖,根本就不給張珏打電話的機會,說了:我們證據確鑿,不需要你再找什麼證據證明自己。

這像誰說理兒去?他們想幹個啥,張珏心知肚明。

警官第無數次拒絕道:“你現在屬於被監控,無權撥打手機。知道什麼是監控麼?監視,控制!”

張珏嘆口氣:“好吧,那麻煩給我一瓶礦泉水。”

“抱歉。我們不提供水。如果你想喝,可以把問題交代清楚。你也見諒一下我們的工作,我們才能體諒你的難處啊,對不對?雙方合作。一起抓住真正的兇手,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張珏眼神裡終於閃過了怒火,他被抓了一天一夜,心中一直都是鬱悶,是那種早起一開門就能踩到屎的運氣背時的鬱悶,生氣都生不起來。但現在徹底怒了。

帶著手銬。身子往起來挺了挺,兩眼虛眯,試圖穿過那耀眼的探照燈,直接看見黑暗中的那些臉:

“你叫什麼名字?你的警號是多少?”

說剛才那番話的警察當即心裡一緊,有點害怕張珏這個眼神,沒說話。

他不說話,但是別人說。四五個警察頓時暴怒,喝道:

“想幹什麼?”

“你是不是想威脅國家機關警務人員?”

“為什麼要打聽我們的警號?說,你是不是準備事後報復?”

“……”

張珏呵呵一笑,往後一靠,幽幽說道:“我總得知道詢問我的警官是誰吧?這是你們口中‘嫌疑人’也必須有的權利。我不是罪犯,我有我的政治權利,我有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所有權利。”

眾位警察當場麻爪了,心頭暗道這個年輕人根本就不好對付啊,他說的話你根本就沒法反駁,也不敢反駁。這裡有審訊監控,誰敢亂說一句,以後他翻了盤誰就要倒黴。就算他沒翻盤,被公訴人告上法庭,他也有權在法官面前說他曾經在審訊室如何如何,一調錄影,頓時就是個兩敗俱傷。

張珏帶著手銬的兩隻手抬起來,指著那一片黑暗,淡淡的道:

“剛才那位警號不詳的警官原話是:如果你想喝水,可以把問題交代清楚。你也見諒一下我們的工作,我們才能體諒你的難處。以我之需來要挾,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裡稱之為——誘供,逼供。如果我想告你,我甚至可以告你綁架。”

“你不要血口噴人!”

剛才說話的那警官大驚失色,怒聲喝道,因為太激動,聲音都變得尖銳了起來。

張珏冷笑一聲:“血口噴人?你就是綁架,牆角那閃著紅燈的監控器拍的一清二楚。”

“我綁架你什麼了?”

“你綁架了我喝水的權利!”

張珏冷哼一聲,又道:“作為公務人員,你知法犯法。轉頭看看這審訊室牆壁上掛的是啥?是警務人員的遵守條例,禁止誘供、逼供,拘留不能超過四十八小時就寫在那裡。你竟然視而不見,這不是你不知道,這是你懶得去做到,是無視公安部下達的條例。在法律上,你這就叫做知法犯法,徇私舞弊,蔑視共和國法律法規,侵犯‘嫌疑人’人權,罪加一等。”

“……”

眾警員啞口無言,他們覺得張珏說的好有道理,竟然無法反駁。(未完待續。)

都三百零九章:純色房間

眾人不禁懷疑,這個張珏是不是個律師啊?專挑這些你無法反駁的鐵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