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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派出所的時候,白若遠伸手寵溺地,揉了揉葉傾傾的小腦袋,說道,“你不要太過擔心了,你姐說的是真的,那個男人應該沒有對她怎麼樣。”

白若遠學法律的時候,也有進修過心理學。

他和季念也算相識多年,不說很瞭解季念,但是他卻可以肯定。

倘若那個男人真對季念做了什麼,需要季念拿刀出來自衛。

那麼以季唸的性格,她不可能是現在的反應。

聞言,葉傾傾算是放心了。

不過,卻依舊憂心忡忡

她問道:“現在應該怎麼辦,我姐會做牢嗎?”

(PS:對於老是寫錯人名,絳表示深深的抱歉,以前錯的名字我會盡快找時間修改,後面的文我會盡量不寫錯。)

章節目錄 109。刺眼,若遠之情(1)

葉傾傾問道:“現在怎麼辦,我姐會坐牢嗎?”

問完之後,葉傾傾的心,猛地“突突”跳個不停,屏息等白若遠的回答。

白若遠深深看了她一眼,才回道:“如果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必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你姐應該不是故意傷害罪,再加上她精神病。

精神病人在不能辯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如果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話,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更加嚴格地看管和醫療,或者在必要的時候,可能由政府強制醫療。

但是,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卻是要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現在只要對方證明你姐,當時在傷他的時候確實是發病了,那麼你姐就可以不用坐牢!”

葉傾傾微微皺眉,問:“你的意思是,讓我們去找受害者,請求他能夠給正確的證詞來幫我姐,可是可能嗎?我姐畢竟傷害了他,讓他進了醫院,他會願意嗎?”

頓了頓,葉傾傾又加了一句:“只要他願意,要多少錢都沒有問題,只要能救我姐!”

白若遠搖了搖頭,“不要用錢,那是負法律責任的。你姐打錯了車,而他既然還能夠好心送你姐回家,那麼他的人品應該不差,以情動人,我相信只要我們告訴她,你姐姐所發生的一切,他應該會明白你姐當時是真有發病了,而不是故意傷他!”

葉傾傾有些猶豫不決,“告訴他,我姐發生的事,這不太好吧!”

她並不想讓外人知道,季念所遭受的一切。

她也不喜歡外人,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季念。

白若遠嘆息,“這是唯一能救你姐的辦法!去醫院的路上,你好好考慮一下!”

醫院裡,葉傾傾望著趴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