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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不久,就見我氣喘吁吁的拿著包跑了出來。

“不用那麼緊張,小心摔著了,我不著急的。”

“我著急啊,我現在迫不及待去逛街了,時間寶貴,我們快走吧,今天星期六,肯定很多人出來逛街,等下坐不到位就慘了,要站40分鐘呢。”

“沒事,我開了輛吉普車出來,不用去擠公車。”

“什麼?”我瞪大眼睛,他微微一笑,我立刻破口大罵,“你傻啊,步行街那麼鬧,人那麼多,等下車開進去肯定開不出來了,我可不想衣服還沒逛就被堵在那兩三個小時啊。”

蘭仲文一言不發,顯然對我的指控不悅了。

我趕緊嘿嘿賠笑,拉過他的袖子就走,“好啦,不要耽誤時間了,車子先放我家門口吧,我們坐公交去,節省時間。”

80年代的房屋多是灰白色,具有濃重的歷史色彩,門前聳著兩支大柱子,樓房整齊,樹木蒼鬱,街道寬廣。

柏油大道上根本看不到小車,均是公交車,貨車和單車。有小車的家庭非富即貴,不是一般人可以開的。

走上公交車,座位還沒滿,我趕緊佔了個臨窗的位置,一屁股坐下,就開始打哈欠,連連不斷。

這是我的習慣,公交車搖搖晃晃的,就像個催眠的搖籃,不久,我就困得不行,瞌睡蟲襲來,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悠悠轉醒的時候,我靠在蘭仲文肩上,他的手掌擋在我額頭上,為我遮去了毒辣的陽光。

耳朵有些發燙,我伸手一摸,原來被陽光照得發燙了。

拿開他的手,陽光穿透空氣照射而來,強烈的光暈照得我眼前一陣暈眩發花。

這麼強烈的陽光,如果他不幫我擋著,我壓根睡不著吧?

我心中一暖,都說細節看人品,他這樣的,應該算是極致的體貼男人吧?心細如塵,無微不至。

“你幫我擋了多久了啊?”我把視線移到他臉上,臉頰微微發紅。

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是安全的,一點也不用擔心被人欺負,或者擔心睡著了錢包被小偷夾了,又或者被人吃豆腐。

我覺得,他就像是我堅實的外殼,無論風雨吹打,無論狂風呼嘯,他會保護著我,不傷分毫。

蘭仲文眼中蘊著淺淺的笑意,“沒多久,你醒來得真是時候,下一站就到步行街了。”

☆、第三十三章 心意

三十分鐘後,蘭仲文站在小吃攤前無奈地看著我,“蕭九九,你確定你是來買衣服的?不是來吃東西的?”

我往嘴裡塞了塊臭豆腐,他嫌棄地看著我,我嘿嘿大笑,差點嗆到,“逛街事小,最重要是品嚐美食,你看,有好多小吃,你要吃什麼嗎?我去給你買。”

說完一頭扎進小吃街裡,什麼冰糖葫蘆,馬來糕,白糖糕,羊肉串,魷魚串,老北京卷……

左手拿著一份臭豆腐,右手拿著一條老北京卷,這嚐嚐,那嚐嚐,吃得不亦樂乎,拿不下了,把新買的白糖糕和羊肉串塞進蘭仲文手裡,“幫我拿一下,我買了好多,你想吃什麼自己拿。”

蘭仲文蹙眉,“你少吃這些油炸的東西,很不衛生的。”

“知道啦。”我隨口答應,點頭如搗蒜,啃了一根羊肉串,滿足地發出感慨,“挺好吃的,我再去買幾串。”

沒走出兩步,後領口被蘭仲文拎住,“喂喂喂,你才剛答應我不吃的。”

“這不是油炸的啊,這是烤的。”

“烤的也不行,你先把這些吃完再去買,不能浪費食物。”蘭仲文對食物的觀念還是很傳統的。

這時代的女人都是英雄媽媽,以生孩子為榮,尤其是男孩子,所以大部分家庭都達到了十來口人,飯桌上受的教育都是粒米不剩的好美德,吃得了多少就多少,不能多盛,浪費,不然會被鄙視和教育的。

蘭仲文家裡只有父親,大夫人,他和一個妹妹,他們是軍家,要以身作則為老百姓標榜,家規嚴格,受的教育也比普通男孩要沉重好幾倍。

而我家裡只有三個人,飯菜每頓都吃不完,父母又縱然,我媽幾乎天天做我喜歡吃的菜,久而久之,我就變得嘴刁,只喜歡吃愛吃的,不愛吃的就是擺在我面前一個月,我的筷子也不會伸進去。

我看著那些胃口全失的小吃,犯難地努了努嘴,“那些我不想吃了,你幫我吃了吧。”

蘭仲文臉色陰沉,“蕭九九。”

我連忙擺手,“我真的不能在吃了,不然晚上會鬧肚子的,我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