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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部分

一個包用三個月的時間走遍了中國很多地方,那段時間,她只是一個孤獨的旅行者。

她揹著大揹包,去了很多地方,有時候徒步,有時候坐車,有時候跟別人一起,有時候,只是一個人,她很享受那段時光,彷彿是她一輩子安寧的時光。

三個月之後,她的簽證下來,她去了法國,之後認識了Rose,她一邊學習一邊在街頭賣畫,巴黎有一處地方,專門收留那些還沒有成名,卻是才華橫溢的藝術家。

而南蕭就在那裡認識了Rose,她是她的第一個買主,久而久之就熟了,Rose是一個叛逆的姑娘,野性,彈一手好吉它,她彈吉它的專注樣子吸引了南蕭。

當然她也被南蕭吸引,畢竟在法國,一個搞藝術的中國姑娘並不多見。

Rose爽朗的笑了笑,勾著她的肩,她總是習慣這樣,彷彿這樣能跟對方有一種說不出的好感,她笑的八顆牙齒外露,白生生的跟小貝齒一樣:“咱們可是好朋友。”

她們確實是好朋友,Rose比她早一段時間回到了B市,考慮了很久,南蕭最終選擇了B市當成自己的第一站,三年時光,將南蕭打磨的更加漂亮,一張小臉更加靈氣逼人,像是一塊玉打磨之後慢慢露出了她的華美。

她穿簡單的款式,卻非常有味道,眼睛很黑,有一種寧靜到骨子裡的安寧,Rose開了一輛銀白色的商務休閒車,一邊開車一邊跟南蕭打招呼:“蕭,今天我專門給你準備了接風宴,等會兒我帶你去吃好吃的。”

南蕭看著她熱情的眼睛,有些不忍心拒絕,可是三年沒回來,她想先去看看媽媽,她對Rose說道:“抱歉,親愛的,今天恐怕不行,明天我們在一起吃飯。”

Rose有些悶悶不樂,可是天生的樂天派,讓她很快調轉了情緒:“好吧,好吧,蕭,你真是越來越無趣了,除了畫畫,你該找點讓自己開心的事情,別整天悶在畫室裡面,小心再這樣下去,沒人要了。”

南蕭勾唇,並沒有反駁什麼。

Rose這話當然是誇張了,實際上追求南蕭的男孩兒可真不少,她在法國是少數且難得一見的天才畫家,尤其是成名之後,追求者更是絡繹不絕,不過她都拒絕了。

有時候Rose會覺得這姑娘是個怪人,根本不像是一個小姑娘應該的表面。

“對了,住宿的地方已經安排好了,咱們先住一起,不介意吧?”說到最後,還湊過來,古靈精怪的問了句,其實在法國的時候,南蕭也跟她住在一起,這丫頭絕對是存心的。

南蕭作思考狀,眼珠了瞟了她一眼:“如果我說我介意呢。”

“噢,蕭,不要,B市的房價太貴了,你不能讓我身無分文的流落街頭吧!”如果不是開車,這姑娘指不定要跳過來,一把抱住南蕭了。

南蕭笑了,難得一抹笑意蕩在眼尾:“開玩笑呢,咱們一起住。”

“蕭,還是你對我最好!”Rose開心極了,差點撲過來親南蕭一口。

Rose這姑娘有天生音樂細胞,喜歡玩音樂,又大學畢業沒多久,賺的錢不是旅遊就是投資樂器了,就南蕭所知,這姑娘的吉它都花了她不少錢。

所以小日子一直過得緊巴巴的,南蕭突然到了一個路口突然喊了停車,Rose不知道為什麼,但還是踩了剎車,把車子往路邊穩穩一停:“怎麼了,蕭?”

“我先不回去,你幫我把行李先拿回去吧!”南蕭作勢要下車。

“蕭,你剛下飛機,就急匆匆的出去,該不會是想去見老情人吧!?”Rose故意逗她。

哪知南蕭的神色一怔,眼神有些遊移不定,隨即笑了一下,彷彿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的樣子:“你說笑了,我只是去看我媽!”

“臥槽,你是B市人啊!”Rose驚呼一聲,南蕭已經頭也不回的下了車,她關上車門,衝她揮了揮手,然後轉身離開。

樹影籠籠,正是夏天的時候,她穿了一條幹淨的T恤,卡其色長褲,一雙平板,一頭海藻一般的卷眼隨意的披散下去,竟然美好的宛若一個大學生。

她沿著這條路走了幾步,隨即攔了一輛計程車,消失在人海。

南蕭先是買了一束花,然後打車去了墓園,她剛來到曹佩聲的墓前,卻突然發現墓碑前擺了一束花,看樣子,是剛來祭拜不久的事情。

但是,會是誰?誰還會她會來看曹佩聲,難道是江恩年嗎,想到這個名字她突然自嘲一笑,這個男人,當年媽媽去世的時候,他都沒有參加葬禮,更何況如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