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麼有不為人知的深厚背景,要麼就是一個提著官帽博機會的愣頭青,無論屬於哪一種情形,這傢伙都招惹不起。
等到劉副局長把訊息打探出來之後,田局長越發感覺形勢不利,這要是認真深究起來,肯定是公安部門的人辦了冤假錯案,怪不得楚天舒敢冒著個人的政治風險來搭救一個常務副縣長,這說明他心裡多半還是有點譜的。
於是,田局長便讓劉副局長摸一摸楚天舒的底細,然後再相機行事,儘量把麻煩從公安部門推出去。
劉副局長把吳莎莎的口供影印件收了起來,說,楚書記,以我個人的判斷,要想把耿中天洗清,必須首先找到女當事人,看有沒有希望讓她寫一份證明材料,然後再來爭取案子重審。
這話聽起來是劉副局長在幫著楚天舒出主意想辦法,但實際上也是不把話說死,在給公安部門留下了退路。
當事人對案子的定性有異議,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複審,但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楚天舒他們必須拿出新的證據來,而現在吳莎莎不見了,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找不到當事人,劉副局長也只能表示愛莫能助了。
話說透了,劉副局長抱歉地笑笑,說,對不起,聶老師,楚書記,公安系統有規定,中午不得飲酒,要不這樣,等你們有了訊息我們再商量,行不?
聶老師看看楚天舒。
楚天舒聽懂了劉副局長的意思,總沒有讓人家公安部門自己證明自己辦錯了案子的道理,所以,他起身與劉副局長握手,表示感謝的同時,也答應不會強人所難,等找到了吳莎莎,再來請劉副局長幫助通融通融。
劉副局長客氣地說,應該的,應該的。請楚書記抓緊,抓緊啊。
送走了劉副局長,楚天舒立即讓柳青煙與吳狄聯絡。
吳莎莎躲的是臨江警方,她到了東莞之後,還是把自己的落腳點告訴了哥哥吳狄。
事不宜遲。
楚天舒安排王永超和柳青煙直飛廣東,一定要說服吳莎莎,把她帶回來,為耿中天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