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看來還會有下一次。”
“不會再有了!”
底氣卻很虛……
——
半個小時的功夫,車子輾轉在一家地下PUB門前停下。
PUB的門臉不大,卻頂著一個巨大的霓虹燈招牌,古樸而老舊的牆壁被雨水洗刷的有些斑駁,整體看上去很有披頭士年代的風格。
隋心不明所以的跟著鍾銘一路下樓,樓梯的牆壁沒有經過粉刷,磚頭露在外面,腳下踩著的木質樓梯也發出吱吱呀呀的聲音,拐彎時顯得有些擁擠。
直到踩下最後一節臺階,視線豁然開朗。
燈光昏暗的PUB裡錯落有致的擺放著十幾套桌椅,腳下踩著旱冰鞋的服務生,穿梭在擺放著各種洋酒的吧檯和擁擠的小通道中。幾乎所有位子都坐滿了,而且華人居多。
隋心好奇的睜大眼,環顧四周,見五彩壁燈映照著的牆壁上掛著不同年代的照片,有彩色的,有黑白的,大部分都是七、八十年代流行大喇叭牛仔褲、大墊肩和蓬蓬頭時留下的。
再轉頭一看,鍾銘不知何時靠在吧檯邊,和老闆正在交談,很熟的樣子。
然後,就見鍾銘回過身,對她指了指角落的那套桌椅。
隋心走過去坐下,這才看到桌上擺放著留座的牌子。
——
鍾銘折回時,隋心問:“這裡有什麼特別麼?”
“一會兒你就知道了。”
說話間,服務生開始麻利的上菜,隋心看了一眼,全是快餐,就賣相來說這裡沒有什麼特點。
她撿起薯條嚐了一口,味道也很一般,不明白怎麼這個時間就客滿了,於是下意識看向鍾銘。
他依舊維持著那個姿勢,一手撐著頭,視線彷彿沒有從她身上移開過。
他這麼看了多久了……
隋心別開臉,又用餘光掃了一眼鍾銘,見他還在看自己,更尷尬了,連忙找了個話題:“對了,你來了這麼久,覺得怎麼樣,還喜歡這裡麼?”
鍾銘端起水杯抿了一口:“還可以,說不上喜歡。”
“那和北京比呢?”隋心拿起一副刀叉交到鍾銘手裡。
鍾銘接過刀叉,切下一塊牛肉放進隋心的盤子裡:“當然是北京好。”
隋心邊吃邊含糊道:“嗯,也是,加拿大沒有可愛多,沒有來一桶,沒有豬肉韭菜餡餃子……”
鍾銘掃了她一眼:“你要是想吃甜筒,這裡有更純的。超市裡也可以買到韭菜和肉餡。你喜歡吃泡麵,這裡也有出前一丁。”
“既然這裡什麼都有,你怎麼還說北京好?莫非,是北京的姑娘比較好?”
話一說完,隋心故作鎮定的就別開臉,雙頰微熱。
鍾銘側首看她,溼漉漉的頭髮貼在白皙的面頰兩側,昏黃的燈光籠罩在那張小臉上,顯得細緻而柔軟。
“那要看和誰比。”
隋心往嘴裡塞了一口蔬菜:“也是,不管在哪兒,都有帶的出門的,和丟人現眼的……”
話說了一半,尾音就消失在臉頰旁突然多出的溫熱觸感裡。
隋心下意識的捂住臉,臉上的溫度又揚了幾分。
鍾銘指尖在空中停了一秒,便繼續著方才沒完成的動作,將她鬢角的散發別到耳後。
“頭髮亂了。”
隋心胡亂捋著頭髮。
鍾銘突然說:“找女朋友是找給自己看的。所以丟人現眼那些,也不該讓別人來界定。”
“那如果你自己也覺得她很拿不出手呢?分手,還是……”
鍾銘看了她一眼,眼神沉靜如水:“應該會教好的。”
然後將切好的牛肉,一塊塊撥到她盤子裡:“來,趁熱吃。”
——
隋心將最後一口牛肉塞進嘴裡時,場內的燈光一下子全暗了下來,與此同時舞臺那邊卻亮起一束光。
沒有貝斯手和吉他手,只有一套像是歷經了風霜的架子鼓。
臺下發出一陣陣歡呼聲,伴隨著此起彼伏的口哨聲,轉瞬間就見一個身材修長高挑的男人走上臺,穿著龐克風的皮衣,搭配著蹭著磨白的牛仔褲。
然後,就見男人拿起麥克風,笑著露出一口白牙:“第一首歌,Yesterday。”
沒有音樂伴奏,也不見鼓手,男人很快清唱起來,聲音低沉和煦,透著滄桑和不羈,微卷的流海柔順的貼著額頭,若隱若現那雙多情的眼。
隋心一下子醒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