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她主要就是來玩的,就當秋遊了,此時天藍藍水清清,哪裡都是風景區。順便重溫一下60年代的秋收,一個村子的凡是能動彈的,都被拉出來幹活了,熱鬧的很。
就是那些上了年紀的,腰腿不好的老人,也得參加勞動,重活幹不了,就幹輕的,這些腿腳不利索的老人都被聚在了大隊院子裡,或者場院裡,坐著扒苞米。
苞米被從地裡拉到場院,一些人負責扒出來,扒完就裝袋,也不曬,直接賣給糧庫,糧庫自己會曬。隊裡的馬車裝滿了,就拉到縣城的糧庫去賣掉。
等全扒完,基本上也就全收完了。當然會提前預留出每個人的口糧和明年的種子。現在種子都不是買的,而是村裡自己留的,挑顆粒飽滿的大玉米棒留下,儲存在被挑選出來的,成分好的幾戶“貧下中農”家裡。
種子必須儲存在溫暖的室內,零下三四十度凍一下,明年春天就不發芽了。大隊不能專門弄個暖房,所以就存在某些名聲好成分好的社員家裡。
......
梁青山接到通知,今年口糧照常發,每人360斤!
村裡人知道信兒,高興的都瘋了,360斤,加上自己家園子裡和自留地裡的菜,勉強夠吃了,不會餓死人了。
封華也很高興,饑荒徹底結束了。
......
金名非常不高興,打聽完封華的資訊之後,他第二天就去了縣城中學,結果才知道,人家昨天那是放假回家了。
追到村裡去,會不會太不矜持?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人。
金名忍了幾天,到底沒忍住,又去找曹娟打聽封華村子的地址,這個資訊上次沒問,只知道封華是農村人。
結果沒打聽到。
曹娟那天回家,沒看見一起回來的金名,又聽曹建說了事情經過,曹父拎起笤帚就把曹娟揍了一頓。
個敗家玩意!白養這麼大了!到了她該給家裡做貢獻的時候,她反而壞事!
要知道金名這樁婚事是他家好不容易求來的,曹娟的一個叔叔在金名父親的手下當手下,聽說金家正在給公子物色物件,立刻帶著侄女的照片毛遂自薦去了。
曹娟雖然不算絕色,但在此時也算是出類拔萃了,家世雖然不顯,但勉強也拿得出手。
金家自己也知道自己怎麼回事,就憑金名的模樣,就算家世再好,也難找家世相當還模樣出眾的,只能二選一。
而金名自己的意思,當然是選模樣出眾的,他難道要娶一個得罪不起,又跟他一樣黑胖的母夜叉回來收拾他嗎?他又不是傻。
所以曹娟就中選了。
結果曹娟不願意!金名看在她模樣可人的份上,忍了。但是現在發現一個比曹娟出眾無數倍的,還是個家世普通,手到擒來的,那他自然不會受曹娟這份冤枉氣,他又不是傻!
他想退婚,但是曹家明顯不幹,在金名來找曹娟的時候,他們雖然很高興,但是沒有像以前一樣給兩人倒出房間讓他們說話,而是在一旁陪著,防止曹娟亂說話。
所以金名問封華家庭地址的時候,沒問出來。
至於金名當著未來丈人全家的面打聽別的女孩子的打臉事,曹家竟然忍了!
白跑一趟,金名很生氣。
曹娟也很生氣,一方面生氣自己被封華比的什麼都不是,一方面又怕金名不能如願,又把主意打到她身上。
所以在出門送金名的時候,曹娟偷偷往他手裡塞了張紙條,上面就是封華的家庭地址。
金名如願了,心裡卻也不得勁......曹娟這麼積極,明顯是嫌棄他,迫不及待想擺脫他!他能得勁嗎?
算了,他還不稀罕她呢!他找更漂亮的去。
金名拿著地址,打聽了一路,才知道去故家屯的路,騎上腳踏車就去了。這腳踏車是他從省城家裡帶過來的,就準備去農村代步的,當然也有顯擺的成分。
金名因為不熟悉路,中間又走錯了一段,到故家屯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村裡的人都在場院裡做秋收後的掃尾工作。
金名來到場院,第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封華。
就是這麼耀眼。
封華正跟一群“一線”小姑娘說笑,談論著縣城供銷社的時興布料,眾小姑娘都託她和方芳下次幫著捎幾尺回來。
“一線”是指十五六以上,沒結婚的小姑娘,幹活都衝在第一線;凡是結婚的女人,都屬於“二線”;50歲以上的女人屬於“三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