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他跟清歌雖然是幼兒園就認識了,卻也僅限是幼兒園同桌,清歌這個傢伙太妖孽,從小學就開始跳級,他還在上高中呢,這人就出國讀大學了,現在他在苦兮兮地讀大三,人家博士都讀完了。
清歌算是侯明達認識的人中最聰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雖然不在一個學校唸書,但二人的關係非常好,清歌還在國內的時候,他們經常一起玩兒,是鐵瓷。
侯明達還說了什麼,卻因酒吧裡太吵,清歌並沒有聽清。耳邊是震耳欲聾的音樂聲,侯明達帶著清歌直接去了吧檯,不知道跟調酒師說了什麼,人家直接就放他進去了。
侯明達衝著清歌笑笑,隨手拿起調酒需要的東西,清歌一隻手支著下巴,漫不經心地欣賞著,嗯,動作十分之華麗,非常之炫酷,要是小姑娘見了一定喜歡,只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沒多久,一杯如彩虹般絢爛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嚐嚐,這是我最近剛學的,名字就叫彩虹。”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鳳眼微眯,侯明達一臉期待地看著她,“怎麼樣?”
清歌點點頭,“還不錯,如果白蘭地再少一點,口味會更好。”
聞言,侯明達眉頭微皺,拿過酒杯喝了一口,額,好像確實多了一點點,訕訕,“我再給你調一杯,這絕對不是我的水準,一定是我見到你太高興了才會失手。”
清歌淡笑,“行,再給你一個表現的機會。”
聽了這話,侯明達就像是古代的臣子得了帝王的賞賜一般,笑得那叫一個燦爛,“好嘞,您請好吧。”
清歌失笑,這連京腔都出來了。她對侯明達那繁複的調酒手法沒什麼興趣,眼神從他的身上移開,落在了舞池中。
這間酒吧算不上是東陵市的頂級酒吧,來這裡的人也是魚龍混雜,她對那些每年都要交高昂的會費的高階酒吧沒興趣,不是缺那個錢,而是覺得裡面的人太無趣,不是一些所謂成功人士就是一些無所事事、拿著爹媽辛苦掙來的銀子來瀟灑的富二代。
來這種酒吧的人中不乏商人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卻是普通的白領,脫下嚴謹的工作服,換上各種熱辣的裝束,隨著服裝的變換,似乎連性格都變了。那些白天看著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晚上或許就變成了“熱情奔放”的禽獸。
清歌嘴角輕勾,似嘲諷,似嘆息。
“來,嚐嚐,這次的味道應該對了。”思索間,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這次的味道很不錯。”
侯明達舒了一口氣,總算是讓她滿意了,“那我再給你嚐嚐別的,是我最拿手的。”說著,不等清歌回應,就開始調酒。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等侯明達再次停下時,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紅的液體,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鮮血。
清歌挑眉,“血腥瑪麗?”
侯明達笑眯眯,搖頭,“不是,我自己琢磨出來的,我叫它血腥瑪麗PLUS。”
清歌嚐了一口,皺眉,除了血腥瑪麗本身的又甜又鹹的口感之外,還多了些……酸味?可仔細品味,卻又帶著一絲乾澀,總之,味道十分奇怪。
“不喜歡?”侯明達見她嚐了一口就放下了,試探著問道。
“你喜歡給你喝。”清歌直接將酒推到他的面前,這種奇怪的味道她能喜歡就怪了。
“那我再給你換其他的。”侯明達一聽清歌不喜歡,立刻說道。
清歌阻止他,“行了,別折騰了,我不是來找你喝酒的,出來,坐下。”
聞言,侯明達毫不猶豫地跑出來坐在了清歌的身邊,“嘿嘿嘿,清歌,你是不是四年沒見我,想念我想的心肝腎都疼,所以特意將我叫出來跟我互訴衷腸?我跟你說,我也很想你。”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現在就能讓你心肝腎都疼。”
------題外話------
有人問為啥姐姐還在唸大三,妹妹博士都讀完了,那是因為清歌智商高,是一路跳級的呀。
今天舊文還有最後一篇沈君澤的番外,八點更新,感興趣的親可以去看看!
**
感謝於小姐and魚兒、琪琪qwq、若初m送的花花,還有扣扣閱讀的紛飛雪打賞的書幣,麼麼你們。
第7章 懟人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現在就能讓你心肝腎都疼。”
侯明達看著清歌嘴邊的笑,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