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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別為壞人氣壞自己

“你怎麼知道他又逃學了?”

聽到李春紅的話,收工回來,在他們家等晚飯吃的耕地的,反而搶在方林南前面追問了她一句。

“因為,他前幾天在我家翻過,被我逮個正著。”李春紅回道。

“不行,我家裡還有三十幾塊錢,我得趕緊回去了。”耕地的趕緊站起來,就要回家。

“先吃了飯再走吧,反正都一天了,要是他進屋了,東西早就偷了。”李春紅對他勸著。

但這人說什麼也吃不下,還是堅持拉著牛飛快的離開了。

“這孩子他們父母得管了,要不等到大了肯定會做壞事。”方林南在那個耕地的匆匆忙忙離開後,才皺著眉嘆了一口氣道。

“我前天抓住了他,給他打了幾棍子,他奶奶還特別不高興,要不是我抓了現行,估計還得打我。”

李春紅也是無語,這孩子主要就是被他奶奶給慣的,每次出去偷了別人的東西,不僅不管制,還會幫他收拾爛攤子。

好多時候被人逼的沒辦法時,為了掩飾他的罪行,就會把他偷的東西扔到家門口馬路上去。

要是沒被人抓住,就直接忽略了,最嚴重的時候還會說他做得好。有一種只要偷的到,不被人發現,就是好孩子的意思。

這裡的老人時常說小時候偷針,大了偷金,大致意思就是說,小偷很多都是小時候養成的習慣,而且一旦養成後就改不了,還會越來越嚴重,從一開始的小件慢慢越偷越大件。

“他那個姐和他的媽就像兩個傻瓜一樣,就周子娥有這麼一個兒子可以理解。”

孫月梅就周子娥有成見,因為她覺得周子娥也是手腳不乾淨的。

其實這不只有孫月梅說,附近鄰里之間很多人都說。

不過這周子娥倒是不偷大件,就偷點什麼地裡的地瓜,田裡的辣椒,用之是水果蔬菜之類的,還有偶爾會在路上走的時候,順手拿走一兩件別人晾的衣服。

這個時代嘛,誰家日子也過的緊迫,所以偷點兒吃吃喝喝的還能讓人理解,但關鍵是,她的那個兒子已經遠遠不止那些行為了。

“我們少管別人家的事,自己不偷就行了。”李平遠不想惹事,所以聽他們討論李小凡的事,就說了他們一頓。

被他這麼說了,當然是都不出聲了,只有孫月梅又將他說了一頓。

當然大致意思就是他翻了他們家的東西,差點偷走什麼的,這是他們的家事,不是閒事之類的。

“行了,這事沒必要爭了,他要不成器也怨不得別人,畢竟大家都有勸過她好多次呀。”李春紅不想因為這麼一個人,弄的家裡吵吵嚷嚷沒法安寧。

“就是,為壞人生氣太沒意思了。”這方林嬌撲過來,坐到了李春紅懷裡,還附和著她,勸著其他人。

“就是,我對那個一點兒興趣也沒有,我只想知道,我哥什麼時候會娶紅姐姐到我們家?這樣我們以後做作業就不用兩邊跑了。“

方林浩卻還將之前的事說出來,問了這李春紅和方林南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