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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三年多前的題字。

克沃思,

在大學院裡,好好為自己論辯,讓我為你感到驕傲。

謹記你父親的歌,提防愚行。

友阿本希 筆

我點點頭,翻開那一頁。

第三十章 破損本

門柱上的牌子寫著:破損本,我當它是個吉兆,便走了進去。

一名男子坐在桌子後方,我想他應該是老闆,個兒高挑,頭髮稀疏,他從賬本中抬起頭來,表情有點不悅。

我打定主意不多說什麼客套話,直接走到他桌邊,把書交給他,「這本書可以換多少錢?」

他專業地翻閱那本書,摸摸紙感,檢查裝幀,聳聳肩說:「一兩個銅幣。」

「不止吧!」我生氣地說。

「它就只值你能賣到的價值。」他不帶感情的說,「我可以給你一個半銀幣。」

「給我兩銀幣,還有一個月後買回的權利。」

他大笑一聲,「這兒不是當鋪。」他一手把書推還給我,另一手拿起筆。

「二十天呢?」

他猶豫了一下,又粗略看了那本書一次,拿出他的錢包,取出兩大銀幣。我已經好久沒看過那麼多錢了。

他把兩銀幣放在桌上,推向我,我忍著沒馬上抓起,對他說:「我需要一張收據。」

這次他緊盯著我瞧了很久,我開始感到有點緊張,這時我才意識到自己的模樣,滿身經年累月的髒汙,卻想為一本顯然是偷來的書討收據。

最後他又無所謂地聳聳肩,在一張紙上寫了一些字,並在底下畫一條線,用筆指著說:「在這兒簽名。」

我看到那張紙上寫著:

我在此簽名,證明我不會讀也不會寫。

我抬頭看老闆,他面無表情,我用筆沾墨,小心寫下「D D」,彷彿那是名字的起首字母。

他用手把墨扇幹,把「收據」推給我,他帶著一丁點笑意問我:「D代表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