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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狼,後面還跟著一頭熊。有兩隻狼直向我們的嚮導撲去。如果他離我們再遠點,就早給狼吞掉了,我們也來不及救他了。這時,一隻狼向他的馬撲去,緊緊咬住了馬;另一隻向他本人撲去,使他措手不及,不僅來不及拔出手槍,甚至在慌亂中都沒有想到要拔槍自衛,只是一個勁拼命朝我們大喊大叫。這時,星期五正在我的身旁。我就命令他策馬向前,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星期五一見到嚮導,也像嚮導一樣大叫起來:〃主人!主人!〃但他畢竟是個勇敢的男子漢,立即催馬衝到嚮導跟前,拿起手槍,對著那隻狼的頭上就是一槍,結果了那畜牲的生命。

可憐的嚮導應該說運氣不錯,因為他碰上了星期五。星期五在他家鄉與野獸打慣了交道,所以一點也不害怕。他能坦然地走到狼的跟前,一槍把它打死。要是換了別人,就不敢靠得那麼近開槍了。而從遠距離開槍,不是打不著狼,就是可能打著人。

即使像我這樣膽大的人,見此情景也著實嚇得心驚肉跳。

說實在的,我們一行人都嚇得魂不附體,因為,緊跟著星期五的槍聲,我們就聽見兩邊的狼群發出一起最悽慘的嚎叫,山谷裡又發出陣陣回聲,結果狼嚎和回聲此起彼伏,猶如成千上萬的狼在吼叫。說不定來的狼確實也不止這幾隻,要不,我們也不至如此驚恐萬狀了。

星期五打死了那隻狼之後,另一隻本來緊咬著馬不放,登時也鬆了嘴逃跑了。幸虧這隻狼咬住了馬頭,馬勒頭上的鐵圈剛剛卡住了狼的牙齒,因而馬沒有受什麼傷。可是嚮導的傷可不輕,因為那隻激怒了的野獸一共咬了他兩口,一口咬在肩膀上,一口咬在他膝頭上方。而且,當星期五上前把狼打死時,他那匹受驚的馬幾乎把他摔了下來。

不用說,一聽到星期五的槍聲,我們立即催馬向前。儘管道路很難走,我們還是快馬加鞭,想看看前面到底發生了什麼情況。我們一轉出擋住視線的小樹林,就把情況看得一清二楚,並親眼看到星期五怎樣救了那位可憐的嚮導,但當時我們還看不清楚他打死的究竟是隻什麼野獸。

緊接著,星期五和那隻大熊之間展開了一場最大膽、最驚人的大戰。這場大戰起初確實使我們膽戰心驚,最後卻使大家開懷大笑。熊的身體笨重,行動蹣跚,跑起來當然沒有狼那樣輕快。因此,他的行動有兩個特點。第一,對人來說,他一般不把人當作獵食的物件;當然,像現在這樣大雪遍地,極端飢餓的時候,這笨拙的大傢伙是否也會吃人,那就很難說了。一般來說,要是在樹林裡遇到熊,你不去惹它,它也不會來惹你。不過,你得特別小心,要對它客氣,給它讓路,因為它是一位特別難以取悅的紳士,即使是一位王子走來,它也不肯讓路。如果你真的害怕,最好不要看它,繼續走你的路。如果你停下來,站著正視它,熊就認為是對它的侮辱。如果你向它丟點什麼東西,打中了它,哪怕是一根小小的樹枝,只有你手指頭那麼粗,熊也認為是一種侮辱。這時,它會把一切丟開不管,一心只想報仇,不達目的決不罷休。這有關它的榮譽問題,它一定要把面子掙回來才算滿足。這是熊的第一個特點。第二個特點是,熊一旦受到侮辱,就會不分晝夜地跟著你,一直到報了仇才罷休,哪怕繞上許多路,也要趕上你,抓住你。

星期五救了嚮導的性命。當我們走上去的時候,他正在幫助嚮導下馬,因為嚮導受了傷,又受了驚嚇,而且,看來驚恐甚於傷勢。這時,那隻熊突然從樹林裡出來了。這隻熊身軀異常龐大,是我生氣所看到的最大的熊。我們大家一見,都有點恐慌,可是星期五見到它,反而喜形於色,顯出精神百倍的神氣。〃啊!啊!啊!〃他一連叫了三聲,又指著熊對我說,〃主人,你允許我吧!我要和它握握手,我要叫你們樂一樂!〃我看到這傢伙如此興高采烈,不免出乎意料。〃你這傻瓜,

〃我說,〃它要吃掉你的!〃〃吃掉我!吃掉我!〃星期五一連說了兩遍,〃我還要吃掉它哩!我要讓你們樂一樂。你們都站開。我要讓你們樂一樂!〃於是他坐在地上,脫下靴子,換上一雙便鞋。這是一種皮底鞋,他衣袋裡正好有一雙。他把馬交給聽差,然後帶著他的槍,一陣風似地飛快跑了過去。

那隻熊正慢條斯理地向前走,看起來不想惹任何人。可是星期五走到它跟前,向它打招呼,好像熊能聽懂他的話似的。〃你聽著,你聽著,〃他說,〃我在跟你說話哩!〃我們遠遠跟在後面。這時我們已走下了山,進入了山這邊的加斯科尼剩這兒地勢平坦開闊,到處是樹木。我們進入了一片大森林。

星期五追上了那隻熊,撿起一塊大石頭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