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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自己大驚小怪,因而引起一連串的胡思亂想,結果自己嚇自己;而且,想的時間越長,越是都往壞處想。有時候,我幻想著,那定是魔鬼在作祟;於是,我的理智便隨聲附和,支援我的想法。我想,其他人怎麼會跑到那兒去呢?把他們送到島上來的船在哪裡呢?別的腳印又在什麼地方呢?一個人又怎麼可能到那邊去呢?但是,再一想,要是說魔鬼在那兒顯出人形,僅僅是為了留下一個人的腳印,那又未免毫無意義,因為我未必一定會看到它。我想,魔鬼若為了嚇嚇我,可以找到許多其它辦法,何必留下這個孤零零的腳印呢?

何況我住在島的另一頭,魔鬼絕不會頭腦如此簡單,把一個記號留在我十有八九看不到的地方,而且還留在沙灘上,因為只要一起大風,就會被海潮衝得一乾二淨。這一切看來都不能自圓其說,也不符合我們對魔鬼的一般看法,在我們眼裡,魔鬼總是十分乖巧狡猾的。

所有這一切都使我不得不承認,我害怕那是魔鬼的作為是毫無根據的。因此,我馬上得出一個結論:那一定是某種更危險的生物,也就是說,一定是海島對岸大陸上的那些野人來跟我作對。他們划著獨木舟在海上閒遊,可能捲入了急流,或碰上逆風,偶爾衝到或刮到海島上。上岸後又不願留在這孤島上,又回到了海上,要不我該發現他們了。

當上述種種想法在我頭腦裡縈迴時,我起初還慶幸自己當時沒有在那邊,也沒有給他們發現我的小船。要是他們真的看到了小船,就會斷定這小島上有人,說不定會來搜尋我。

可是,我又胡思亂想起來,出現了一些恐怖的念頭。我想,他們可能已發現了我的小船,並且也已發現這島上有人。又想,如果這樣,他們一定會來更多的人把我吃掉;即使他們找不到我,也一定會發現我的圍牆。那樣,他們就會把我的穀物通通毀掉,把我馴養的山羊都劫走;最後,我只好活活餓死。

恐懼心驅走了我全部的宗教信仰。在此之前,我親身感受到上帝的恩惠,使我產生了對上帝的信仰;現在,這種信仰完全消失了。過去,上帝用神蹟賜給我食物;而現在,我似乎認為他竟無力來保護他所賜給我的食物了。於是,我責備自己貪圖安逸的生活,不肯多種一些糧食,只圖能接得上下一季吃的就算了,好像不會發生什麼意外似的,認為我一定能享用地裡收穫的穀物。這種自我譴責是有道理的,所以我決定以後一定要屯積好兩三年的糧食。這樣,無論發生什麼事,也不致於因缺乏糧食而餓死。

天命難測,使人生顯得多麼光怪陸離,變化無窮啊!在不同的環境下,人的感情又怎樣變幻無常啊!我們今天所愛的,往往是我們明天所恨的;我們今天所追求的,往往是我們明天所逃避的;我們今天所希翼的,往往是我們明天所害怕的,甚至會嚇得膽戰心驚。現在,我自己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以前,我覺得,我最大的痛苦是被人類社會所拋棄,孤身一人,被汪洋大海所包圍,與人世隔絕,被貶黜而過著寂寞的生活。彷彿上天認定我不足與人類為伍,不足與其他人交往似的。我當時覺得,假如我能見到一個人,對我來說不亞於死而復生,那將是上帝所能賜給我的最大的幸福,這種幸福僅次於上帝饒恕我在人間所犯的罪孽,讓我登上天堂。而現在呢,只要疑心可能會看到人,我就會不寒而慄;只要見到人影,看到人在島上留下的腳印無聲無息地躺在那裡,我就恨不得地上有個洞讓我鑽下去。

人生就是這麼變幻無常。我驚魂甫定之後,產生了關於人生的離奇古怪的想法。我認識到,我當前的境遇,正是大智大仁的上帝為我安排的。我既然無法預知天命,就該服從上帝的絕對權威。因為,我既然是上帝創造的,他就擁有絕對的權力按照他的旨意支配我和處置我;而我自己又曾冒犯過他,他當然有權力給我任何懲罰,這是合情合理的。我自己也理所當然地應接受他的懲罰,因為我對上帝犯了罪。

於是,我又想到,既然公正而萬能的上帝認為應該這樣懲罰我,他當然也有力量拯救我。如果上帝認為不應該拯救我,我就應該認命,絕對地、毫無保留地服從上帝的旨意;同時,我也應該對上帝寄予希望,向他祈禱,靜靜地聽候他聖意的吩咐和指示。

我就這樣苦思冥想,花去了許多小時,許多天,甚至許多星期,許多個月。思考的結果,在當時對我產生了一種特殊的影響,不能不在這裡提一下。那就是:一天清晨,我正躺在床上想著野人出現的危險,心裡覺得忐忑不安。這時,我忽然想到《聖經》上的話:〃你在患難的時候呼求我,我就必拯救你,而你要頌讚我。

〃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