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魯斯停了下來。
“它們開始動了,”米勒說,“輕點。”
牛群外圍的許多野牛已經站了起來,它們先是挺直前腿,再站起後腿,搖晃片刻,然後向前走了幾步。兩個人站著沒動。
“是我們移動的腳步驚動了它們,”米勒說,“如果你一動不動地站在它們跟前,那麼哪怕你站一整天,它們也不會受到驚擾。”
兩個人又繼續緩慢向前。牛群再一次顯露出焦躁不安的跡象時,米勒跪了下來,雙手著地;安德魯斯跟在他身後,笨拙地拖著身邊的彈藥袋。
當他們從側面面對牛群,離牛群約有一百五十碼的時候,他們停了下來。米勒把一直拿著的分叉樹枝插進地裡,把槍管擱在樹枝上,安德魯斯爬著來到他身邊。
米勒對他笑了笑。“小夥子,看著我是怎麼做的。你只要瞄準肩胛骨後面一點,大約在隆肉的高處向下三分之二的地方。如果你是後面射擊,就像我們現在做的一樣,這是射擊心臟。但最好打中前面一點,穿過肺。這樣的話,它們不會很快就死,但也不會跑得很遠。如果風向好的話,可以冒險想辦法走到它們跟前。眼睛要盯著那頭大野牛,那頭滿身傷疤的野牛。它的皮不值什麼錢,但它看上去像是頭牛。你總是要想方設法找到頭牛,先放倒它。沒有頭牛,牛群就不會跑遠。”
米勒把槍瞄準那頭老牛的時候,安德魯斯凝神靜氣地看著。米勒睜著兩隻眼睛,沿槍管上的瞄準器向前看,槍托緊緊地抵住臉頰,右手肌肉繃緊,步槍啪啦一聲巨響。槍托向後撞在米勒的肩膀上。一小團煙霧從槍口湧出。
槍一響,那頭老牛跳了起來,好像臀部被狠擊了一下,不慌不忙地跨著大步從匍匐在地上的兩個人身邊走開。
“該死。”米勒說。
“沒打中。”安德魯斯說,有點幸災樂禍。
米勒笑了一下。“我打中了。射擊野牛的心臟就是有這個麻煩,有時候它們會走一百碼遠。”
頭牛的舉動也驚醒了其他的牛。起先有幾頭牛緩慢地站起前腿;隨後牛群突然朝頭牛奔跑的方向走去,好像一大片黑色絨毛在移動。它們緊緊擠在一起,牛身上的隆肉像流線一樣上下有節奏地跳動,牛蹄的轟鳴聲傳到伏在地上觀察的兩個人身邊,米勒喊叫了一身,喧鬧聲中安德魯斯聽不清他說了什麼。
牛群從受傷的頭牛旁邊經過,超過了它大約三百碼後,漸漸跑不動了,站在那兒,不安地原地兜圈子。那頭頭牛在它們後面獨自站立著,碩大的頭顱陷在隆肉下面,尾巴抽搐了一兩下。它搖搖頭,轉了好幾個圈,就像牛要睡覺前所做的一樣,最後停下腳步,面向兩百多碼外的兩個人。它向他們走了三步,停下來,然後僵直地側身倒下,雙腿伸直,抽動了一下,就再也不動彈了。
米勒從俯臥的位置上站起身來,撣掉衣服前襟上的草。“好了,我們幹掉了頭牛,接下來牛群就不會跑遠了。”他拿起槍架和一直放在身邊地上的鐵絲柄長槍刷,“想不想過去看看?”
“我們會不會驚嚇到其他的牛?”
米勒搖搖頭。“它們已經受過驚嚇,現在不會再輕易受到驚嚇了。”
他們穿過草地,朝死牛躺的地方走去。米勒隨意看了一眼,用腳尖撩了撩它的皮毛。
“剝皮已經毫無價值了,”他說道,“不過,要好好對付其他野牛,得先除掉頭牛。”
安德魯斯看著被擊倒的頭牛,心情複雜。野牛一動不動地躺在地上,不再有幾分鐘前自己賦予它的那種狂野的氣度和威嚴。儘管它的身體在地上還是黑乎乎的一大堆,但看上去似乎不像先前那麼大了。長滿粗毛的漆黑頭顱向一邊翹起,一隻牛角戳在凹凸不平的地上,支撐著頭顱保持那樣的姿勢。另一隻角的角尖裂開了。牛的小眼睛半睜半閉,溫柔地看著前方,在陽光中依然閃亮。牛蹄出奇地小,可以算得上精緻,像小牛犢一樣整齊地分開來。腳踝很細,似乎支撐不了它沉重的身軀。隆起的寬大的側面到處是傷疤,有些傷疤很陳舊,幾乎已經被皮毛蓋住了,有些傷疤是新的,青一塊紫一塊。一滴血從一隻鼻孔裡流出來,在陽光下逐漸變厚,最後滴到了草地上。
“反正它也活不了多久了,”米勒說,“再過一年它就體弱不支,被野狼吃掉。”他朝死牛旁邊的草地上唾了一口唾沫。“野牛是不會老死的,要麼被人捕殺,要麼被狼吃掉。”
安德魯斯掃了一眼野牛的全身,又看了看遠處的牛群。牛群已經安靜下來。有幾頭牛還在兜圈子,但大多數都在吃草,或躺在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