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改置。伊犁鎮,四十四年置。阿克蘇鎮,光緒十年移喀什噶爾換防總兵置。副將七人。哈密協,乾隆二十四年置。瑪納斯協,四十二年置。烏什協,道光二十六年置。伊犁軍標塔城協,光緒九年置。烏魯木齊城守協,十三年置。回城協、莎車協,俱十四年置。參將八人。撫標、提標及濟木薩、精河、英吉沙爾、和闐、喀喇沙爾、霍爾果斯諸營。遊擊二十人。都司十有七人。伊犁軍標四人。守備六十有一人。伊犁軍標六人。千總七十有五人。伊犁軍標八人。把總二百二十有八人。伊犁軍標二十人。
福建提督二人。轄陸路者,順治四年置,駐泉州。轄水師者,康熙元年置,駐海澄,七年省。十六年,以海澄公領之。十七年復故,駐廈門。總兵四人。汀州鎮,順治六年改左路總兵置,七年省,康熙三十六年改興化鎮復置。福寧鎮,順治十四年改參將置。漳州鎮,康熙二十七年改漳浦鎮置。建寧鎮,雍正十一年改副將置。副將八人。福州、興化、延平三城守協,俱順治七年置。督標中軍,十五年置。閩安水師協,康熙二十七年改鎮置。順昌協,咸豐八年置。金門水師協,同治五年改鎮置。海壇水師協,光緒十三年移澎湖協改置。參將九人。水師、陸路提標及督標左、右,泉州、邵武二城守、水師,閩安烽火門水師諸營。遊擊三十人。都司二十有五人。內、外海水師八人。守備六十人。水師十有七人。千總八十有四人。把總百七十有九人。舊置臺灣總兵一人,副將三人,參將、遊擊各四人,都司九人,守備十人,千總十有七人,把總十有一人。光緒二十一年棄省,革。
浙江提督兼水師一人。順治三年罝,駐寧波。康熙元年置水師提督,七年省,十四年復故,十八年又省。總兵五人。衢州鎮,順治四年置。溫州鎮兼水師,十二年置。處州鎮,康熙四十九年改平陽鎮置。定海鎮兼水師,雍正八年改左路總兵置。海門鎮兼水師,同治十一年置。副將十有一人。杭州城守兼水師,嘉興、湖州、紹興、金華、嚴州六協,俱順治五年置。樂清協,康熙元年置。象山協兼水師,八年改寧波協置。台州協,九年置。瑞安水師協,雍正二年置。乍浦水師協,道光二十三年改參將置。參將六人。撫標、提標及鎮海水師、玉環兼水師,寧海、太平諸營。遊擊二十人。外海水師十人。內河一人。都司二十有三人。外海水師三人。內河二人。守備五十有二人。外海水師十有七人。內河一人。千總百有九人。把總二百十有三人。自提督以次各官,俱宣統二年省。
江西巡撫兼提督一人。舊為總兵,駐南昌。順治三年改置提督。十八年徙贛州。康熙元年徙建昌,五年還駐南昌,七年省。十三年復故,徙九江,二十一年復省。乾隆十八年,巡撫始兼銜。總兵二人。九江鎮,順治二年置,康熙七年改南瑞鎮,十三年省,二十一年復置,嘉慶九年還駐九江。南贛鎮,順治三年省。副將二人。袁州協,順治三年置,康熙十三年升總兵,二十一年復故。南昌城守協,嘉慶五年改九江協置。參將、撫標及廣信、饒州、寧都、南安、吉安諸營。遊擊各六人。都司二十有三人。水師二人。守備十有五人。水師一人。千總三十有一人。把總八十人。衛守備三人。領運千總二十有五人。
湖北提督一人。嘉慶六年置,駐襄陽。總兵二人。宜昌鎮,雍正十三年改彝陵鎮置。鄖陽鎮,嘉慶六年改襄陽鎮置。副將五人。黃州協,順治三年置,宣統元年省。施南協,乾隆元年置。督標中軍、竹山協,俱嘉慶六年置。漢陽協,同治四年置,宣統三年省。參將七人。提標,荊州、武昌二城守,均光、德安諸營。其興國營、撫標中軍,俱宣統三年省。遊擊十有二人。都司八人。守備二十有九人。千總七十有二人。把總百四十有三人。衛守備十人。
湖南提督一人。舊為湖廣提督,駐辰州。嘉慶六年改置,徙常德。道光十八年還駐辰州。宣統三年省。總兵三人。永州鎮,康熙九年改副將置。鎮筸鎮,三十八年移沅州鎮改置。綏靖鎮,嘉慶二年置。副將九人。沅州協,順治元年置,八年改鎮,後復如故。寶慶協,十一年改都司置。靖州協,十五年置。長沙協、衡州協,俱康熙五年置。永順協,雍正七年置。永綏協,八年置。乾州協、常德協,俱嘉慶二年置。其寶慶、永順、常德,宣統元年俱省。參將七人。撫標及澧州、宜章、桂陽三營。其嶽州城守、臨武二營,俱宣統元年省。提標中軍,三年省。遊擊十有五人。都司十有七人。守備三十有四人。千總七十有七人。把總百五十有四人。屯守備、千總各六人。把總十人。衛守備一人。水師二人。
各處駐劄大臣烏里雅蘇臺定邊左副將軍一人。參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