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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規定讓別人幫忙都有錯麼?再說,你們說蔣渭南買房子送給我們有什麼證據,你們說的敲詐房地產商的是我不知道,但是我認為這和我們無關,不過我建議你們市檢察院,將證據收集齊了再做判斷。”

魏玉祥的一番話引起了縣公檢法的所有人的贊同。蔣渭南多年來在縣裡面的所作所為大家都知道,誰都知道,他不是這樣的人,但是這次的事是市裡檢察院下來辦的,在不瞭解情況的時候,誰都不敢說什麼,不過從魏玉祥和檢察院的人說的來看,蔣渭南很可能是受到了什麼人報復的結果。

“我們很理解你說的,但是要想很快解決你的問題,最簡單的辦法就是你能夠證明玉佩是你自己的東西,我想這樣一來,市檢察院和縣公檢法部門就不會對你的問題進行追究了。”紀雲天這個時候說話了,師父的習慣他是知道一些的,這個時候他說這些,就是提醒魏玉祥,先將自己擺脫了,至於房子和裝修、傢俱的事,紀雲天相信,在這一點上,以師父的為人,一定不會接受蔣渭南受賄來的東西的。就算有什麼,師父最多會接受蔣渭南的一點傢俱,就算是徒弟孝順師父的。事實證明,紀雲天更瞭解老人的心思,不過,這些事與魏玉祥沒什麼關係了,目前的關鍵是要馬上讓魏玉祥能去為師父辦後世。

聽了紀雲天的話,魏玉祥知道,紀雲天一定是在提醒自己一些東西,可是他提醒自己的是什麼?自己應該怎麼樣才能迅速證明這塊玉佩是自己的吶?魏玉祥想到師父臨終前說的話:師父說過,他存下了不少玉器,讓自己在沒錢的時候變賣一些,可以相信,師父存下的東西一定價值不菲,如果讓公檢法的人知道,自己家裡,這樣的玉器還有不少,是不是就可以證明這個玉佩就是自己了的吶?

“也許我可以證明這塊玉佩是我的東西。我爺爺有收藏玉器的愛好,我家裡還有不少這樣的玉器,我想,要是大家陪我去看一看就會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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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起點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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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縣公檢法的人和市檢察院的人同時看到了老人的藏品的時候,大家都明白了,魏玉祥的這個玉佩應該接受老人的藏品之一,有這樣的收藏的人,再多一塊玉佩的確不是什麼奇怪的事了。

雖然大家都明白這塊玉佩應該沒什麼問題了,但是,這還不能證明這不是蔣渭南將髒物送給魏玉祥爺爺的。不過根據舉證倒置的原則,要是市檢察院不能證明這個玉佩就是髒物,起碼目前是不能怎麼樣魏玉祥的了。

於是紀雲天宣佈,魏玉祥可以去處理爺爺的後世了。也就在這個時候,紀雲天的秘書告訴紀雲天:市檢察院檢察長鬍兵來了。

紀雲天當然很想馬上就去為師父送終,但是這個時候還不行。因為蔣渭南的事還沒解決,他還不宜暴露出與魏安化的關係,紀雲天暗下決心,一定要把蔣渭南得事稿清楚,一旦發現蔣渭南有什麼問題,他一定親手將蔣渭南繩之以法。要是反之,那麼他一定要還蔣渭南一個清白,同時一定會將陷害蔣渭南的人嚐到自己釀的苦果。

第二十章 關鍵

由於有了紀雲天的幫助,一個看似複雜的案件變得清晰起來。Www;在沒有新證據的情況下,魏玉祥被告知可以回去了。不過這個時候現在已經是魏玉祥被帶到縣招待所近20個小時後的事了。魏玉祥當即表示,他將追究事檢察院的責任。不過紀雲天的一句話打消了他的這個念頭。紀雲天告訴魏玉祥,一定會給他一個交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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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玉祥趕到醫院的時候,梁劍已經基本上安排好了老人的後事。醫院方面知道自己的問題,接下來的時間裡,顯得非常小心。說句老實話,梁劍那天掰開醫院藥房不鏽鋼門的功夫,可是把醫院的院長和黃護士給嚇壞了。為了平息梁劍和魏玉祥的怒火,醫院專門開了一個會討論如何應對。醫院決定,為了將事態控制在可控制的範圍內,對老人的後事和在院期間的各種費用實行免收,找出各種理由讓梁劍他們同意馬上火化老人的屍體。至於黃護士,當天晚上她就請假回家了。在知道了梁劍的壯舉以後,她更是馬上就請了探親假,回了那個已經近20年都沒回去的老家。

梁劍在這一段時間裡到是什麼事都不出了。魏玉祥在被公安局帶走的時候就交待過他,一切以辦好爺爺的後事為主,就算要找事,也得等魏玉祥回來再說。梁劍相信,無論什麼事,等魏玉祥回來就好了。

醫院領導不知怎麼就看出來了,梁劍對戴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