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陽宮設酒宴,博士七十人前去為秦始皇祝壽。僕射周青臣進表稱頌秦始皇的功德。可是原齊國的淳于越卻進表勸說秦始皇不該不封賞子、弟、功臣而自己去挾制大臣們,並且指責周青臣認為他當面奉承秦始皇。秦始皇把他的意見交給丞相李斯。李斯責備淳于越說:“這些儒生不效法今人而去仿照古人,用它們來非難當今皇上,迷惑混亂老百姓。我請求皇上下命令給史官,凡不是秦國史官記錄的歷史材料都燒掉。不是博士官職掌的書藉典冊,其他天下有敢收藏《詩經》、《尚書》、諸子百家語錄,舊六國刑書的,要他們全送到郡守郡尉那兒去統統燒掉。有敢兩人私下說及《詩經》和《尚書》的,就拖到鬧市處死示眾;有用古制非難現今制度的,全族處死。官吏知情不舉報的,跟他們同罪。”秦始皇同意了李斯的主張。第二年,秦始皇三十五年,這些儒生在咸陽盡說不中聽的話。秦始皇派御史大夫追查審訊他們,這些儒生據說互相告發,於是秦始皇決定親自處決違犯禁令的四百六十七人,把他們統統活埋。焚燒《詩經》和《尚書》等書,起源於淳于越對秦始皇的勸說;活埋儒生,起因於這些儒生說不中聽的話,被活埋的有四百六十七人。流言誇大說活埋了儒生,想滅絕《詩經》、《尚書》等書,而且還說儒生完全被活埋了。這不是事實而且又過分誇大了。
【原文】
25·19傳語曰:“町町若荊軻之閭(1)。”言荊軻為燕太子丹刺秦王,後誅軻九族(2),其後恚恨不已(3),復夷軻之一里(4)。一里皆滅,故曰町町。此言增之也。
【註釋】
(1)町町(t!ng挺):土地平坦的樣子。這裡還有人被消滅得一乾二淨的意思。
(2)九族:古代立宗法、定喪服,都以本身以上父、祖、曾祖、高祖和本身以下子、孫、曾孫、玄孫為九族。但也有以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包括異姓親屬的九族。
(3)恚(hu@惠):憤怒,怨恨。
(4)夷:滅,殺。一里:整個鄉里。
【譯文】
社會上流傳的話說:“荊軻住的街巷被蕩平,人被殺得一乾二淨。”這是說荊軻為燕太子丹刺殺秦王嬴政,後來秦王殺了荊軻的九族,那之後秦王還憤恨不止,又殺光了荊軻的整個鄉里。整個鄉里全被殺光,所以叫做空空如也。這話太誇大了。
【原文】
25·20夫秦雖無道,無為盡誅荊軻之裡。始皇幸梁山之宮(1),從山上望見丞相李斯車騎甚盛,恚,出言非之。其後,左右以告李斯,李斯立損車騎。始皇知左右洩其言,莫知為誰,盡捕諸在旁者皆殺之(2)。其後墜星下東郡(3),至地為石,民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地分”。皇帝聞之(4),令御史逐問,莫服(5),盡取石旁人誅之。夫誅從行於梁山宮及誅石旁人,欲得洩言、刻石者,不能審知,故盡誅之。荊軻之閭何罪於秦而盡誅之?如刺秦王在閭中,不知為誰,盡誅之,可也。荊軻已死,刺者有人,一里之民,何為坐之(6)?始皇二十年,燕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之,體解軻以徇,不言盡誅其閭。彼或時誅軻九族,九族眾多,同裡而處,誅其九族,一里且盡(7),好增事者則言町町也。
【註釋】
(1)幸:帝王駕臨。梁山:山名。在今陝西省乾縣西北。秦時在山上建有皇宮。(2)《史記·秦始皇本紀》“諸”下有“時”字,可從。
(3)東郡:秦時置,治所在濮陽(今河南省濮陽縣西南),轄境在今山東省西南、河南省東北部。
(4)皇帝:上下文皆言“始皇”,故疑係“始皇”之抄誤。本書《紀妖篇》、《史記·秦始皇本紀》均作“始皇聞之”,可證。
(5)服:降服。這裡是認罪的意思。
(6)坐:特指犯法的原因。這裡是一人犯罪其他人無辜受牽連的意思。
(7)且:將要,快要。
【譯文】
因為秦始皇雖然無道,也不會幹出殺光荊軻鄉里的事。始皇駕臨梁山的皇宮,從山上望見丞相李斯的隨從車馬太多,很不高興,隨口說了指責李斯的話。過後,他的左右侍從把話告訴了李斯,李斯馬上減少了隨從車馬。始皇知道左右侍從洩漏了他的話,又不知道是誰,於是就把那時在他身旁的人都全捉來殺了。那之後有流星墜落在東郡,落到地上是塊石頭,當地百姓有人在那塊隕石上刻道“始皇帝死後,天下要分裂”。始皇聽說這事,就派御史大夫追查審訊,但沒有認罪的,於是就把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