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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這可不是要三十七年完工的活。這是要三十八年完工的活,湯姆。”

他沒有說話。不過他嘆了一口氣,沒多久,便停挖了。隔了一會兒,我知道這是他在思

索了,他才說:

“這樣不行,哈克,這樣行不通。要是我們是囚犯,那就行得通。因為我們要幹多少年

便有多少年,用不到著急。每天,趁著監獄看守換班的當兒,只能有幾分鐘的時間挖掘,因

此我們的手也不會起泡,我們就可以一直挖下去,一年又一年地挖得好,挖得又合乎規矩。

不過如今我們可拖不得,得趕緊,我們沒有時間好浪費的了。要是我們再這麼幹一個晚上,

我們就得歇上一個星期,手上的傷才能養好——不然的話,我們的手連這把小刀也都不敢碰

一碰了。”

“那我們該怎麼辦,湯姆?”

“我來告訴你吧。這當然是不對的,也不道德,我也不喜歡靠了這個逃出去——不過如

今也只有一條路了。我們只能用鎬頭挖,把他給弄出去,‘只當是’用小刀挖的。”“你這

才象句話!”我說。“你的腦瓜子水平越來越高啦,湯姆·索亞。”我這麼說。“鎬頭才能

解決問題嘛,合乎道德也罷,不合乎道德也罷。對我來說,我才不管道德不道德呢。我偷一

個黑奴,或者偷一隻西瓜,或者主日學校的一本書,我並不操心該怎樣偷,反正偷就是了。

我要的是我的黑奴,或者要的是我的西瓜,或者我的主日學校的書。如果鎬頭是最容易弄到

手的東西,我便用它來挖那個黑奴,或者那隻西瓜,或者那本主日學校的書。至於那些赫赫

有名的人物怎麼個看法,我才不管呢。”

“嗯,”他說,“拿這樣一件事情來說,鎬頭和‘只當是’是情有可原。要不是這樣,

我就不會贊成,也不會站在一旁,眼看規矩遭到破壞——因為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一個人

如果有知識,有識別的能力,就不會幹錯事。拿你來說,你靠了鎬頭,把傑姆挖掘出去,又

並沒有‘只當是’什麼的,那行,因為你不知道識別嘛。可是如果是我,那就不行了,因為

我有識別的能力嘛。給我一把小刀。”

他有他自己那一把,可是我還是把我的小刀遞給了他。他把小刀往地上一摔,並且說:

“給我一把小刀。”

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不過我在當時便思索起來了。我在那堆破爛的農具裡翻了一

下,找到一把尖嘴鎬,遞給了他。他接過去了,幹起來了,一句話也沒有說。

他就是這麼特特別別。一腦子原則。

我找到了一把鐵鍬。我們兩個就你一鎬,他一鍬地幹了起來。有時把工具倒一下,活兒

幹得飛快。我們使勁幹了半個鐘頭左右,這是我們能使勁使到最高限度了,不過挖的地方倒

也挖得有了個洞的模樣。我上樓以後,朝窗外一望,只見湯姆拼命抱住避雷針往上爬,可是

怎麼也爬不上來。他的雙手盡是泡。後來他說:

“不行啊,爬不上啊。你看我該怎麼辦才好?你想不到別的法子麼?”

“有法子,”我說,“不過依我看,怕不合規矩。走樓梯上來嘛,‘只當是’爬避雷針

上來的。”

他就這麼上來了。

第二天,湯姆在屋裡偷了一隻調羹和一座銅燭臺,為了給傑姆做筆用的。還偷了六支蠟

燭。我呢,在黑奴小屋四周轉,等待機會,偷了三隻洋鐵盤子。湯姆說這些還不夠用的。不

過我說,傑姆摔出來的盤子不會有誰看見,因為盤子落到窗洞下面野茴香和曼陀羅草叢裡,

——我們可以撿回來,他可以再使。這樣,湯姆認為滿意了。隨後他說:

“眼下該研究的問題是怎樣能把東西送到傑姆手裡。”

“洞一挖通,”我說,“就把東西往洞裡送。”

他表現出不屑一聽的架勢,還說,可有誰曾聽到過這樣的餿主意。接下來,他自個兒思

索開來了。後來他說,他想出了兩三條路子,不過暫且還不忙決定哪一種好。他說,還得先

通知傑姆一下。

當天晚上,我們在十點鐘以後,順著避雷針滑了下去。還順手偷了一支蠟燭。我們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