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前任太守冤枉地殺了他,造成大旱的禍根應該就是這個。”太守立刻親自去祭奠那孝婦的墳墓,接著還給她的墳墓立了碑,用以表彰她的孝順。天上立刻下起雨來了,這一年便獲得了大豐收。
老人們傳話說:這孝順的媳婦名字叫周青。周青臨刑的時候,車子上插著十丈高的竹竿,用來懸桂五種顏色的長幅掛旗。她對著眾人發誓說:“我周青如果有罪,甘心被殺,我的鮮血該順流而下: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鮮血該倒流向上。”過了一會兒行刑完畢,她的鮮血呈青黃色,沿著旗杆流上了頂端,又沿著旗幟流下來。
二十九犍為郡人叔先泥和,他的女兒名叫雄。永建三年(公元128 年),叔先泥和任縣功曹,縣長趙祉派叔先泥和去拜見巴郡太守,進呈文書。他在那一年十月乘船出發,卻在湍急的城河中落水而死,屍體被沖走沒撈到。叔先雄悲痛得號陶大哭,連性命也不想要了,她告訴弟弟叔先賢及其夫人,讓他們趕快去打撈父親的屍體,如果撈不到,她就要跳到河裡去找。當時叔先雄才二十七歲,她有一個兒子叫貢,年齡才五歲;有一個叫貰,年齡才三歲。她就給他們每人做了一個繡花的香袋,拿黃金珠寶飾品裝在裡面,預先給兩個兒子掛上了。那悲痛的哭聲,在他口中從不間斷,她的兄弟親族都暗暗為她擔心。到十二月十五日,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