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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不過後來才發展出來罷了。但康德卻以不負責任的方式,忽略了'前人'已用現象和本體兩詞所標誌的事物,就強用這些字樣來指他的自在之物和他的現象,好像這些字樣還不曾有過主人翁似的。

康德既曾拒絕亞里士多德的範疇學說,我同樣也不得不拒絕康德的範疇學說。在既拒絕範疇學說之後,我在這裡仍想以建議的方式指出達到'該學說的'意圖的第三條道路。原來他們兩人在範疇這個名稱之下所尋求的無非是一些最普遍的概念,人們必然要在這些概念下來總括所有一切儘管是那麼不同的事物,因此一切已有的事物都得經由這些概念來思維。正是這一緣故,所以康德將範疇體會為一切思維的形式。

語法對邏輯的關係猶如衣服對身體的關係一樣。那麼,難道這些最高無上的概念,理性的這一通奏低音——它是一切更特殊的思維的基石,不採用它根本就不能發為思想——最後不是'仍' 在那些由於其過分飽和的普遍性(超絕性)而不在個別的詞上,卻是在許許多多的詞的一些整個類別上而有其表示的概念中嗎?而這又是因為每提到一詞,不管是哪一個詞,總是同時就想到了這些詞類之一了,所以人們就不得在字典中,而只能在語法書中去找這些詞類的稱呼了。難道概念的那些區別最後不是表示概念的那詞藉以'分別'為名詞、形容詞、動詞,或副詞、介詞、代詞、或其他小品詞,一句話,藉以'分為'各詞類的區別嗎?這是因為這些'詞類'無可爭辯地標誌著一切思維首先採取的那些形式,而思維直接就在這些形式中活動。因此,詞類正是語言的基本形式,是任何一種語言的根本因素,我們也不能設想一種語言不是至少由名詞、形容詞、動詞所構成的。那麼,要放在這些基本形式之下作為次一級'形式'的就是由基本形式的變化,亦即變格和變位所表示出來的那些思想形式了;至於人們在指及這些思想形式時是否用冠詞和代詞來幫助則無關宏旨。然而我們還得更詳細一點來檢查一下並重新提出哪些是思維的形式這一問題。

(一)思維始終一貫是由判斷構成的。凡判斷都是整個思想網中的線。原來不用一個動詞,我們的思維就無法動步,而只要我們是在使用一個動詞,那麼,我們就是在作判斷了。

(二)任何判斷都是由於認識到主語謂語之間的關係構成的,判斷或是將主語謂語拆開,或是將它們合一而加以某些限制。將它們合一是從認識到兩者間真正的同一性開始,——這也只在兩個交替概念之間有可能——;然後是認識到在想到甲時便已同時想到了乙,但反之則不然,——這是一般的肯定命題——;最後是認識到在想到甲時有時候也想到了乙,這就是特稱肯定命題。各種否定的命題則反其道而行之。准此,在任何判斷中都必然有主語、謂語和系詞可尋,而系詞可以是肯定的,也可以是否定的。主語、謂語、系詞三者中的每一項大多數都是由一個特有的詞指出的,但並不一定是這樣。一個詞往往既指謂語又指系詞,如“卡鬱斯老了”;有時候一個詞又指所有三者,如“展開肉搏”,意思是說“兩軍進入肉搏戰”。由此就可見人們並不得直捷了當地在字面上,甚至不能在句子成分上去尋求思維的諸形式;因為同一個判斷可以用不同的字面,甚至在同一種語言中也可用不同的詞彙,甚至用不同的句子成分來表示,而那個思想則仍然未變,同時思想的形式也隨之而未變。這是因為思維本身的形式要是不同的話,則思想就不能是同一個思想了。可是在思想相同,思維形式相同的時候,字面上的結構卻很可以不同,因為字面結構只是思想的表面裝束,而思想則與此相反是和它的形式分不開的。所以說語法只是闡明思維形式的裝束而已。因此各詞類是可以從原始的,不依賴於任何語言的思維形式本身引伸而得的,將這些思維形式及其一切變化表達出來就是詞類的使命。詞類是思維形式的工具,是這些形式的衣服;衣服必須準確地和思維形式的體形相適合以便在衣服中看得出這種體形。

(三)這些真正的、不變的、原始的思維形式當然就是康德那邏輯判斷表中的諸形式,只是多了些對此開著的,有利於勻整性和範疇表的死窗戶罷了,所有這些'死窗戶'都必須去掉;並且'表中的'秩序也排錯了。大體上應是:

(甲)質:肯定或否定,也就是概念的或合或分兩個形式。質是附在系詞上的。

(乙)量:提出的是主語概念的全部或部分:全整性或雜多性。個體性主語也屬於前者:蘇格拉底意味著“一切蘇格拉底”。所以也只是兩個形式。量是附在主語上的。

(丙)樣態:確有三個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