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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英美]我的變種能力為什麼這麼羞恥 第151節

“會的。”瑪格麗塔說,彷彿聖靈述說真理。

像是有什麼事情搞錯了。不正確。不穩定。搖晃的。散逸的。像是煙霧,又像是漂浮在空間中的某些空隙,並不真實存在,卻散發著強烈存在感的水滴。

康斯坦丁有一種做夢般的感覺。但是這並不是一個夢境,他清楚地記得自己確實是回來了,為了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甚至還選擇了那枚拿到手沒多久的代表“門”的石符,而不是搭乘飛機。

雖然抵達門前後他就有點後悔。

好吧。可能不是“有點”那種程度的後悔,而是非常發自內心的那種。

坦白說他是真的很後悔。

想一想他每次來見亞度尼斯都會後悔,要說具體為什麼後悔呢……其實也沒有道理。亞度尼斯沒有真的對他做過什麼,就算亞度尼斯真的做了什麼,他其實也不見得會有任何感覺。可能就像呼吸一樣自然地,約翰·康斯坦丁和這個人就會徹底地消失在時間線當中。

並不是單純地“死去”了,而是存在本身被直接抹消掉。

其實抹消一個事實不是個簡單的事情。資訊是不會無緣無故地消失的,這個世界儘管光怪陸離,各種魔法、科學和玄學爭奇鬥豔,各有各的頂峰,可是,有一些“規律”都是註定的,就好像某個至高無上的“神”制定了這條規則,於是在不違背這條規則的前提下,任何可能都有可能。

而在無限的空間、無限條時間線中,只要有可能發生,就一定會發生。

約翰·康斯坦丁只是個小伎倆一大堆的三流魔法師。他會擺弄戲法,會些不主流的語言,對很多種型別的魔法都稍有涉獵。

這是他自己說的。基本上也沒怎麼被反駁過,可見這確實就是他留給人們的印象……在人們還能對他留下印象的時候吧。今時不同往日了。

但是他從未說過自己用以衡量能力的尺度。

尺度。那永遠是最重要的。當你大抵地知道自己居住的城市有多大的時候,當你大抵地理解國家這個概念有多大的時候,當你大抵地明白宇宙有多大的時候……尺度,那難道不是真正令人們明瞭他人和自我的片刻麼?

尺度。這是最重要的。

如果你不能明白尺度……那你會產生一種錯覺,你會以為世界只有你身邊那麼大,世界上的人都是你身邊那樣的。也就是說,世界上的人都和你差不多,一樣的貨色。

康斯坦丁太理解尺度了。他見過自己居住的狹隘骯髒的小城,他混跡搖滾樂隊時窺見了世界的一角,而當他惹上地獄裡的大人物,四處躲藏、在獵殺和圍堵中艱難求存的時候,那個時候,他覺得自己真的理解“尺度”了。

後來證明他不理解。

是在什麼時候真正懂得的呢……大概就是在因為他的過錯離世的時候。

誰會想到呢。隨意撿到的一塊寶石,歸根結底,一塊石頭。就是這麼一塊石頭,害死了他的親人。

那是他真正理解尺度的時候。

死亡。

從此宇宙也變得不重要了。

也許只活在小城也無所謂的,也許世界上的其他人和你本來也沒什麼區別。當然,你們有不同顏色的頭髮面板和瞳孔,你們有不同的身高和身材比例,你們佔有的資源也有多少的區別,但是,人們確實都是一樣的貨色。

然而,從那時候起,康斯坦丁不再認為自己理解尺度。他想這世上或許總會有更大的尺度,大到一定程度後,最終、最終,你還是會抵達某個終點。

那個終點就是你本人的尺度。

康斯坦丁的尺度是死亡。人們的尺度都是死亡。

這就是人類的極限。

如此想的話其實那些歷史上功名赫赫的大人物汲汲營營地尋求長生,為了做出的那些昏了頭般的舉動,也沒什麼錯或者對的。

當康斯坦丁說自己是三流人物的時候,他的意思是,他在無限空間、無限時間中算得上三流。

那基本上就是頂尖的意思。

但頂尖也不過是三流。

亞度尼斯——他是個超脫了尺度的東西,至少肯定超脫了康斯坦丁的尺度,甚至超脫了神的尺度。

但是,亞度尼斯,祂也有著自己的尺度。

那肯定是康斯坦丁不能真正理解的某種標準……可是,這麼看來,亞度尼斯難道和他不是同一種東西嗎?

頂尖也不過三流。

亞度尼斯和康斯坦丁一樣。很多很多的不一樣,宇宙那麼龐大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