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手指推了推眼鏡架。“你就跟我具體講講吧。”
“當時我忙著拍水區的片子。那是在出發去抽水房的路上——”
“抽水房?”
“就是湖上那個卡特…哈里森取水裝置。”
他點點頭。
“我們想先拍幾個鏡頭,就從戴弗西港10乘船船出發。到橡樹街湖灘南邊的時候我們開始嘗試不同的曝光效果。你知道夜間拍攝的時候,唔——”我又在椅子上轉了一下。“總之,我們拍了幾組公園的鏡頭,桑託羅就在那兒。昏倒在一張長椅上。”
布拉謝爾斯一直盯著我。
“當時還有兩個人和我在一起,我確信他倆都能作證的。”他沒有回答,我疊起二郎腿。“你不相信?”
“倒也不是。”
我等他說下去。
他清了清嗓子。“問題是——就是姜尼·桑託羅——怎麼說呢——那一晚上並非只在那兒待過。當時他昏頭昏腦的,應該是喝高了或者嗑藥了什麼的,具體我不清楚。他自己都不知道。反正他肯定是斷片兒了。都不記得自己幹些了什麼。”他拿起一支鉛筆。“這樣就很難辯護。”
我想起錄影裡他茫然的表情,他想從椅子上起來時那艱難的樣子。“你打算怎麼辦?”
“能怎麼辦?試著找找法子唄。他還能記得自己名字就是萬幸了。”
桌上的電話顫聲叫喚起來,他抓過話筒。“喂?”
如果桑託羅那晚真像布拉謝爾斯說的那樣神志不清,他還能奪人性命嗎?
“等會兒打給你。”布拉謝爾斯掛上電話。“跟你說,這是我目前為止聽到的第一個不在場證明。你為什麼過了這麼久才來找我?”
這問題令我詫異不已;我把二郎腿放了下來。“我也是才弄明白。那天看報上他的照片,覺得眼熟,前幾天才記起來他在我的錄影帶裡出現過。”
“為什麼沒去找警方?”
我看了看他。開始當然想過找警方,但我是看報紙的人,我可知道芝加哥警察“遺失”重要證據,或“疏於”將其上報那一套。不過和布拉謝爾斯畢竟是初次見面,不適合爭辯,於是我謹慎地答道:“警方的調查工作都基本完成了;據我所知,接下來該輪到你發揮作用了。”
“你對司法程式有點了解啊?”
“我父親和前夫都是律師。”
“哦,難怪。”
感覺我在他心目中一下子上升了好幾分。
“錄影帶拿來了嗎?”
我把手伸進帆布包裡掏著。“你有錄影機嗎?”
“沒有。但是你應該可以把帶子留下來吧?”
我點點頭,拿出麥克在工作室拷好的一份錄影帶副本。“我還帶了我們拍攝日誌的一份影印件。你可以查到記錄,二十三號凌晨前後我們在湖岸線處拍了一些片段鏡頭。”
布拉謝爾斯接過錄影帶和日誌,擺在桌上,兩樣東西都和他的鉛筆之間成一個精確的角度。不知怎麼的,他看上去並沒有一個律師剛拿到突破性證據的那種喜悅。不過,也許他只是處事謹慎處事而已,抑或他思維超前了我幾步,已經在構思法庭對證的策略;又或者他只不過是個敷衍塞責的混混律師罷了。
“帶子有……有一點受損。”我給他解釋了射頻干擾的事。“你會看到中間有些片段缺失,而且時不時會出現雪花點。我們也是幾天前放的時候才看到的。但是拍的那天沒有這些東西,我們其他帶子也沒問題。希望沒什麼影響。”
他拿起那支鉛筆。“我要看了才知道。如果能清楚地顯示桑託羅在那個公園裡,他可能就沒事了。”
“希望如此,”我說。“我就是見不得有人被冤枉。”
他皺起眉頭。“直到現在,我都沒理由相信不是他乾的。”
“是嗎?”
“檢方的證據很有力:他的車,指甲刮痕,他還沒有不在場的證明。老實說,我都想勸他認罪以求輕判了。他是在冒一個極大的風險。”
“冒險?”
“可能會攤上無期徒刑。”
“有可能他混沌記憶的深處還是知道自己確實沒犯罪。據說,即使是健忘症患者都對這種事有直覺的。”
“當然會說自己無罪啦。豈止是他,我那些當事人全都是這樣。”
“但你不信他?”
他聳聳肩。“桑託羅承認跟那女孩打了架,說是可能打了她一拳。但又聲稱那女孩後來開他的車溜了,從此就再也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