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行。可是全權代理人就不同了,就算把段盛榮的錢全部轉走都沒問題,只要荊天宇自己的簽名就行了。
“是段先生籤的代理協議。”客戶經理很奇怪,“段先生沒和你說嗎?”
“這一次轉錢走是誰下的指令?”荊天宇問。
“是段先生的指令,不過是透過網路銀行進行的。”客戶經理說,“轉到了您的賬戶裡面。”
“我的賬戶?我沒開賬戶啊。”荊天宇說。
“開了的,那天您給段先生開賬戶的時候,不是先開了個賬戶做測試嗎。”客戶經理說。
“對。”荊天宇這才想起來,“那個賬號沒有取消嗎?”
“沒有啊,您沒有說取消。”客戶經理說。
“現在轉了五百萬進去?”荊天宇又問。
“五百萬港幣。”客戶經理說。
“好的,我明白了。”荊天宇說,“我要取消我的代理權。”
“啊?”客戶經理有些不解,“您的意思是?”
“我不想對段先生的賬號負責。”荊天宇說。
“這個……”客戶經理剛入職不就,經驗並不是很豐富,他還是頭一次聽到這樣的要求,有一個數百萬現金可以隨意使用的賬戶,那是多大的誘惑,荊天宇居然不要?就算裡面的錢不能自己花,用來買理財也不錯啊,理財收益總可以自己拿著,再不行,拿一半的收益總可以。
甚至還可以打一下歪腦筋,比如說把錢借出去做高利貸,在香港這可是合法的。收益歸自己,風險到段盛榮身上。拿到了本息,那是荊天宇慧眼識人,拿高額佣金無可厚非。人家還不上錢,那是市場規律,誰也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