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盈利,前景可觀,那麼現在條件自然水漲船高,風險投資商五千萬佔股20%,屬不高不低,勉強可以接受,社港旅遊的臨社窄軌、小火車、張溪嶺峽谷漂流、西臨江飛水漂流、鐵路沿線新投資修建的酒店,這些總資產加在一起是不及2。5億,但是那些無形資產呢,張溪嶺、楓樹灣,大陡山梯田、西臨江這些劃歸社港旅遊管轄的自然遺產,雖然沒有土地的所有權,但使用權卻歸社港旅遊所有,而這才是社港旅遊賴以盈利的核心資產,但這些無形資產怎麼定價,還真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
楊志遠思慮,社港旅遊真要做大做強,五千萬屬杯水車薪,用處不大,社港旅遊自己積攢二三年,自行解決五千萬估計問題不大,如果不是考慮此風險投資商可以提供在香港上市的成熟方案,楊志遠對其還真是沒有多大的興致。基於此,楊志遠授意參與談判的沈信愈和張茜子,20%的股權沒問題,但五千萬不行,社港旅遊今非昔比,得麻煩風險投資商多拿些銀子,多多少,1。5億,也就是說風險投資商得以2億換取社港旅遊20%的股權。這價碼也太高了一些,談來談去,風險投資商的意思,一億可以接受,2億過高,難以接受。
楊志遠指示沈信愈,既然談不下去,那就放一放,冷一冷,咱不著急。楊志遠後來在縣委招待所宴請了參加會談的風險投資商,楊志遠除了對他們的到來表示感謝,還給了他們一個有興趣的附加條件:2億元換取20%股權的條件不能改變,但如果風險投資商讓社港旅遊在三年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