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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部分

楊志遠說:“好,荷塘堤建成之日,就是這個無字碑落成之時,我來主持。”

尋開平說:“我絕對不會讓後人恥笑。”

兩人下到堤下。尋開平問:“楊市長那天之所以提議由我負責荷塘堤的河堤工程,是不是對邱市長不放心?”

楊志遠笑,反問:“你說呢?”

第16章天網恢恢(2)

楊志遠有理由對邱海泉不放心。

楊志遠這天回到辦公室裡沒一會,騰瀾來了。

楊志遠一看騰瀾那樣,一臉興奮,就笑:“騰書記面帶喜色,不消說,騰書記速戰速決,一舉將‘妖魔鬼怪’拿下。”

騰瀾笑:“如楊市長所料,此案初見成效。”

騰瀾回去後,沒有莽撞行事。而是先行做了一番外圍調查,市政工程下水道管線工程中標方為省城榆江的一家建築公司,但該建築公司並沒有直接參與施工,該工程經過層層轉包,最後到了林原市的一家小型建築公司的手裡。

騰瀾明白得很,賺錢的不費力,費力的不賺錢。工程經過層層轉包,到了這樣一家建築公司的手裡,要是按圖施工,公司鐵定虧本,人家不會那麼傻,既然敢接,還要賺錢,肯定會使用一些見不得光的手段。

查。

騰瀾親自帶隊,上了林原。建築公司的老闆當晚於一家夜總會被騰瀾逮了個正著,隨即被秘密帶到林原市郊的一家賓館。

根本用不著審,老闆一看這陣勢,來勢洶洶,只問了一句:“你們真是會通市紀委的?”

騰瀾把工作證一擺,老闆一看騰瀾還是市紀委的書記,不用騰瀾審,立馬就招了。

該老闆在明知虧本的情況,還敢接工程,其實辦法簡單,就是在重點位置按圖施工,偏遠旮旯,不為人關注的地方,就偷工減料,用小管徑的下水管,有點地方甚至就砌幾塊磚,上面蓋一塊預製板敷衍了事,反正土一覆,埋在地下,誰會去在意。當然政府工程也不是這般容易糊弄,工程要經過監理和驗收等多個環節,想要人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驗收單上簽字合格,這就需要送點錢出去了。監理方一般辦事員2萬,科級3萬,主任5萬。至於工程質量監督站,價碼就高一些,站長十萬,辦事員五萬起價。此乃明碼標價,約定俗成,圈內人都這麼幹。

這樣的豆腐渣工程,小雨勉強可以應付,一下暴雨大暴雨,不內澇成河才怪。

為何騰瀾把工作證一亮,該老闆就立馬招供,是因為林原這次雖然沒有遭受洪災,但會通遭災的新聞,全省皆知。自己做的事情自己知道,該老闆一看電視新聞裡會通暴雨如注,就知道要出事,為此還出去躲了一陣子,後來一看會通方面沒有任何動作,以為事情沒有敗露,僥倖過關,會通可能一門心思關注荷塘決堤去了,沒有心思來關注下水道的問題。該老闆前幾天才回到林原,在外地夾著尾巴過了一陣子,一回林原,自然要去輕鬆快活一下,沒想到一進夜總會,紀委的人就尾隨而至,還是市紀委書記親自帶領,知道事情鬧大了,哪還敢隱瞞,全部招供。犯不著死硬到底,自找罪受。反正就這麼一事,坦白從寬,還不至於把自己搭進去出不來。

總監理工程師和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正副站長由此被“雙規”。

三人被“雙規”以後,開始死硬,後來知道沒用,因為不知道具體是哪個工程出了問題,就避重就輕,你說這一點,他說那一點,這樣一來,事情越挖越大。最後一統計,市政工程質監站的站長受賄驚人,有五百萬之巨,副站長三百萬,總監理工程師少一點,也有一百萬。

騰瀾說:“又是一個窩案。”

楊志遠氣憤填膺,說:“我倒情願是我楊志遠弄錯了,我真不明白會通的幹部怎麼就這麼不經查,一查就出問題。問題的根源在哪,還是在於現在會通的官德教育缺失,上樑不正下樑歪,人人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以前朱明華書記主政的時候會通的風氣也是這樣?好像不是。什麼時候開始,會通的黨風政風變了,難怪省紀委要將你騰瀾書記派到會通來,省委要將逸飛書記和我楊志遠派到會通來,會通的問題只怕是積重難返,會通的妖魔鬼怪不肅除乾淨,會通的改革就不能說是成功。”

楊志遠說:“查,不管是涉及到誰?一查到底。”

騰瀾問:“楊市長,那些層層轉包之人怎麼辦?”

楊志遠說:“一併繩之以法,罰他們一個傾家蕩產。”

所罰沒的款項,全部上繳財政,所有的下水道管線,都得重新驗收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