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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部分

著給楊志遠鼓勁,說:“就是,楊志遠同志,是不是恰當你得說出來,讓同志們議一議才能下定論不是。”

楊志遠於是就著兩位主要領導的話正式進入主題,他說:“這次通普高速融資談判的最大分歧其實就在‘移交’這個環節,通普高速在運營一段時間後,必須移交給政府,這是無需置疑的,也是這次談判的基本原則。而喬治先生之所以咬住BOO不放手,正如朱副省長所說的,喬治先生這是在擔心資金的安全和收益,要知道,在通普高速運營的幾十年的時間裡,未來不可預計的因素太多,喬治先生因此才會擔心風險的可控性,這裡有政治方面的風險,也有經營方面的風險。我們站在喬治先生的角度去考慮一下,喬治先生的要求雖然苛刻,卻並非沒有一點道理,畢竟人家是外商,不是國有資本,兩國的體制也不一樣,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安全化是其本能。既然喬治有擔心,我們是不是就從化解他的這種擔心開始,既然他不認可我們先前提出的BOT模式,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拋棄BOT模式,採用一種新的BOOST模式:(Build…Own…Operate…subsidy…Tranfer)即:建設…擁有…運營…補貼…移交。”

周至誠笑了笑,說:“楊志遠同志,不管是什麼模式,只要對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有用,有實效和現實意義,我們就可以試試,你詳細說說。”

楊志遠說:“所謂BOOST模式,其實就是BOT模式的一個變種和延伸,它與BOT模式的區別就在於其多了二項內容:擁有和補貼。擁有的意思我們都清楚,那就是在通普高速建成後,在規定的期限內,通普高速建設開發公司既擁有通普高速的經營權,同時也擁有所有權,而所有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也就是說,喬治的財團在通普高速通車以後,如果認為通普高速不符合他們的收入預期,他們可以把通普高速的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而補貼就很好理解了,那就是在通普高速運營後,如果運營效果不理想,政府財政需要拿出一筆資金對通普高速建設開發公司進行適當的補貼。”

周至誠說:“這個BOOST模式有兩個問題需要你楊志遠同志現場進行解答,一是像高速公路這種交通樞紐性工程,就像它必須移交一樣,它同樣不可能把所有權交給國外的公司;財政補貼這個倒是可以考慮,但是它的補貼依據又是什麼?”

楊志遠說:“我們和喬治現在不是在談高速公路戰略安全問題,而是在談投融資生意,既然是一筆生意,那我們就得先行確定一個大的雙方都願意接受的框架,這樣我們才有得談。但我們在談判的過程中未必就一定要固定於這個模式,我們還可以在這個模式裡多加變通。喬治不是擔心資金的安全嗎,那我們就把所有權給他,讓他放心;喬治不是擔心收益嗎,我們就給他補貼,讓他舒心。但是在具體的細節上我們就可以和他慢慢地談,慢慢的撮合。比如說,所有權問題,我們可以加以約束,喬治如果要把所有權賣給第三方,必須得到政府的認可,或者乾脆就要求喬治想賣出所有權,必須讓政府首先回購。至於回購的價格,也可以先行約定,在實際的投資成本上增加5%或10%。而補貼,說白了就是對喬治的投資進行保底,保證喬治的投資額比銀行同期利率高3%到5%,如果通普高速的收益低於此標準,政府就進行補貼,如果通普高速的收益高於此標準,就沒政府什麼事。”

交通廳廳長心想,早就聽說周至誠的這個秘書,懂經濟、會管理,對經濟工作有一套,現在看來還真是如此,楊志遠的這個方案,說是BOOST模式,但真要照他剛才所說的方式去操作,又不完全是BOOST了,它有了許多新的工作思路和創新在裡面,多了許多的變通,規避了許多政策性的限制,極具操控性。這個方案應該說給喬治一個定心丸,可以讓其免去許多的後顧之憂,如果把這個方案攤到下午的談判桌上去談,對喬治很有吸引力。

交通廳長感嘆,連楊志遠這樣有能力的人都能為周至誠所用,這充分說明周至誠這人會用人,能用人;用好人,用能人。周至誠這哪裡是帶了一個秘書,分明就是帶了一個智囊在身邊。少強副省長和周至誠不對付大家都知道,如此一來,看來少強副省長麻煩了,而己方今後的日子肯定也好過不到哪去。

交通廳長想了想,決定栽刺,他說:“楊志遠同志,如此一來,豈不是讓喬治的財團穩賺不虧,既然是投融資的生意,虧錢賺錢,那就是市場行為,政府豈能為之保底。”

楊志遠說:“是,這個方案一旦實施,喬治肯定是穩賺不虧。”

廳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