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訊社》向全國發布了,並全文刊登了對於這個中華民國爭議可能最多的人物的審判決書:
“經查實,被告周家欣,其先於南京保衛戰之廣(德)宣(城)南路戰鬥中,公然違抗死守廣德防禦陣地的軍令,擅自撤至宣城;
後又不盡其守城之責(吔,這個有問題,宣城本就不該周大少團長的川軍獨立旅去守嘛?!),對於本會(軍委會)委員長電飭其堅守宣城,牽制敵軍西進之命令,均不尊奉。
又治軍鬆弛,目無法紀,縱使手下之川軍獨立旅截搶友軍之軍需輜重,實屬罪大惡極。
另,傳言所謂之該被告投敵降寇事,多方查證,無所實據,且為宣城軍民安全事出有因,不予追究。
鑑於該被告以上等等不奉軍令、違反軍紀事,國民政府最高軍事委員會高等軍法會茲判決如下:被告周家欣,處死刑,被奪公權力五年。(哦嗬,死就死吧,好不容易混到中將也遭洗白了啊)
因其在取保候查期間,率領蘭封保安旅取得蘭封守城戰之對於蘭封會戰勝利殊為關鍵的勝利(也忒饒舌了嘛),功過相抵,特緩刑五十年,予以當庭釋放。”
說老實話,國民政府最高軍事委員會高等軍法會這個不但饒舌而且有點大喘氣的審判書,差點把許多周大少團長的親朋好友們心臟都嚇跳出來了。一般人看到前面疊罪壘惡的一大段至判處死刑時,人就懵了,哪裡還有心情去看後面很短的一句話嘛!
稍晚還有一更,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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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謝謝各位書友大大支援哈!)
313章 “猴居士”與“蔣光頭”(下)(第二更)
看到了國民政府最高軍事委員會高等軍法會正式釋出的審判書,已經得到了周大少團長提前透露的一點口風的林大小姐、蘭蘭妹妹、童湘等家人們才算是徹徹底底地鬆了一大口氣:
這個高等軍法會的審判書與其說是一個措辭嚴厲的判決書,不如說是一個宣告周大少團長獲得自由與解放的福音書。
還沒有等看完這份審判書後瞠目結舌的人們從這份民國有史以來的絕無僅有的審判書帶來的驚愕之中甦醒過來(死刑還有判五十年緩刑的啊?!這不是等於讓死刑犯乾脆老死得了!),六月十二日,軍委會軍事參議院卻正式任命死刑緩刑犯周大少團長擔任軍事參議院高階顧問,等同中將待遇。
說起來這事情更他媽的荒唐:高等軍法會才宣佈剝奪周大少團長的五年公權力,他娃卻搖身一變成了軍委會軍事參議院的座上賓。
一時間,民國輿論沸騰,人們議論紛紛,有贊成的人,更多反對者,反正是鬧得不可開交。周大少團長洗刷最高領袖的”三個如何“的故事,現在也有了周大少團長版的新傳說。
付出了巨大的代價總算是掙脫了束縛的周大少團長,並沒有馬上離開武漢。而是秘密來到了漢口軍用機場,由老關係陳司令牽線,與駐防漢口軍用機場的蘇聯志願援華航空隊的波雷寧大尉等進行了秘密會晤。
1938年六月十三日的子夜時分,漢口軍用機場上,七輛蘇制大卡車打破了寂靜,風馳電掣般的開向了漢口軍用機場一端的長長的停機坪。在一排排的蘇制CB---2型重型轟炸機前戛然而止,一百餘名蘇聯志願援華航空隊的蘇聯飛行員們從大卡車上跳下來,迅速向各自所在的轟炸機跑去。
這些蘇聯志願援華航空隊的飛行員們厚實的飛行皮衣的背上都縫著一方白布,在月光之下是分外醒目。
原來,蘇聯志願援華航空隊來華參戰以後,一些在空戰中被擊落的跳傘逃生的蘇聯飛行員由於語言不通,難以獲得及時救治。甚至於還有被當地的中國老百姓們當成了小鬼子的空中強盜給一頓胖揍的!(在這些中國老百姓眼睛裡,東洋小鬼子,西洋洋鬼子,都是鬼子嘛,反正都不是好鳥!)
航空委員會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就想出了這麼一個高招,但也有些損,但是效果還不錯:
那就是找一方白布在上面有國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滿地紅,並寫著兩行大字:“來華助戰洋人,軍民一體救護。”落款為“航空委員會制”,慎重其事還蓋有航空委員會的方形大印。
蘇聯的哥子弟兄們沒法也只得在每次出擊前把這份蹩腳的告示牌牌背在背上。此刻,站在夜色中的漢口軍用機場的起飛指揮塔裡觀看情況的周大少團長,看到這搞笑的一幕也不禁被這些身背白布告示的大鼻子們給逗笑了起來。
數分鐘以後,停機坪上的CB---2型重型轟炸機群的螺旋槳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