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補充,當然是選的自己人來做,不會輕授給他人。
李霖的吃相總體上來說並不很好看,但是現在縣裡的大戶們風聞李霖已經得到了郡守大人的賞識,所以雖然李霖這次重組縣衙,吃相難看了一些,把要害的位子都給霸佔了去,可是這些大戶也沒有敢說什麼。
李霖在把持縣衙大權的同時,雖然吃相不好看,但是對待處置劉家產業的事情上,卻吃相不錯,很是大方的把抄沒劉家莊的大量土地,劃出了相當一大塊,以很低的價錢分給了本縣的諸家大戶,基本上算是讓利益均分了。
這時代的大戶其實都是地主,最喜歡的就是土地,李霖把劉家霸佔的大量良田均分給了他們,總算是讓他們從這次的事情之中得到了一些補償,如此一來,也滿足了這些大戶的需求,更何況李霖把劉家之前把持的私鹽買賣徹底放開,不再獨佔,這讓縣裡各家大戶都又有了新的財源,故此對於李霖把持縣裡的大權之事,也就不再好意思多說什麼了。
總之這次李霖掃平劉家,讓縣裡的各家大戶都佔了不少便宜,對各家大戶來說,都得了不少好處,自然而然也就不會私下多鬧騰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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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縣廟
坊間現在還有人私下傳言,說李霖不但得到了郡守大人的賞識,同時還得到了臨海州刺史唐通的賞識,再加上李霖以前和范家的關係在哪兒放著,僅僅這三家便都是餘杭郡當地惹不起的人物,現在和李霖作對,肯定沒有好處,於是便由著李霖徹底的把持住了縣裡的大權。
而李霖在兵房之中,給李桐、周成、餘虎三人都補了一個差遣,令其進入到了縣兵之中,為周成和李桐各補了一個營正的官身。
縣兵不比郡裡和州里的府兵,某種程度上來說,縣兵只能算是鄉兵,屬於軍隊之中的雜牌軍,就算是被拉出去打仗,也只能當輔兵用,裝備質量極差,人員也都是縣裡的一些混不下去的人構成,所以屬於魚龍混雜的地方,只是作為一支由各縣掌握的武裝力量,用來對付一些山賊流寇而已,很不受重視。
所以縣兵其實準確來說,就是鄉兵,所以軍官屬於不入正流的軍官,無需由余杭郡授職,只需要地方官授命,然後到州衙的兵曹報備,在州里獲得告身就可以了。
故此李霖很方便的便把縣兵控制在了手中,順便也給方家的人了一個隊正的差事,補償一下方家之前被劉旦殺的那個營正的損失,至於其它隊正、夥長,李霖全部替換成了自己的家丁,徹底將其控制在了自己的手心裡面。
另外各家大戶的家丁現在李霖用過了之後,也都遣返回了各家,但是其中的一些弓手,李霖卻沒有還給各家大戶,因為弓手對他來說,目前屬於稀缺資源,而且遠距離戰鬥力較強,對他統治山海縣是一種潛在的威脅。
所以李霖把這些弓手都扣留了下來,但是作為補償,李霖親自出面,約見了各家大戶的家主,對其陳明瞭利害,表示願意由他私人出錢為這些他留下的各家家丁贖身,將其編入到縣兵之中。
這些大戶聽了李霖的要求之後,雖然有些不樂意,但是李霖擺明了態度,這次說什麼都不會放走這些人了,如果不同意的話那就強徵,總之不會還給他們了,於是也只得捏著鼻子認了。
更何況李霖為贖買這些各家家丁開的價錢並不低,表明了足夠的誠意,於是他們也都不再多說什麼,當場拿錢放人,把這些善射的家丁都賣給了李霖。
進而李霖將縣兵則全部交給了周成、李桐、餘虎三人統帶,命他們整頓縣兵,用最快的速度將這支縣兵操練成為一支悍兵。
具體做法李霖就不再輕易直接干預,該交給這三個傢伙的東西,他這一兩年來,都已經教給了他們,如果他們三個連這個都做不好的話,那麼以後便該考慮他們未來的去處了。
李業是在李霖拿下山海縣城之後,回到李家堡的,回到李家堡之後立即便得知了訊息,原本想要也趕至縣城給李霖幫忙,但是李霖卻令他不要管這件事,先坐鎮李家堡,把李家堡的事情給先關起來,代行李霖的職責。
李業只好受命留在了李家堡坐鎮,以他為主,以李恩為輔,把李家堡的事務給管了起來。
李霖在拿下了山海縣縣丞的差事之後,立即命李業派人把訊息用最快的速度傳回徐州蘭縣李家莊,稟報給那邊的族人得知,並且請三叔公和李敬立即把李家族人大量調往山海縣這邊,其中包括李威,至於鐵場之中的事務,則交給李敬直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