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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1部分

,像是蚊子一般墨跡個沒完沒了,好不煩躁。

若耳邊真是一隻蚊子,風箏隨手捏死,也落得清靜,可是蚊子偏偏是自己的父汗變的,又不能真的捏死他。

思來想去,風箏只好繼續‘潛逃’。

這一次,北疆是不會去了,思來想去,她把目標選在了倭國。

中原富庶之地,她遊走了個遍,早就沒有了興趣,而倭國,自己卻從未去過,聽師傅說,那裡的男人很猥瑣,女人很溫柔,風情迥異,男女可以同浴,真是奇怪變。態的民族,怎麼也要去瞧瞧。

而且,更為緊要的是:那個什麼陳小九,不就身在倭國嗎?

風箏之所以對陳小九充滿好奇,還是源於多格!

多格是她的哥哥,有能力,有魄力,有野心,將四分五裂的草原部族統一起來,建立了不世功勳。

男人做到這個地步,整個草原,也找不到第二個男人,能與哥哥相比,那個什麼熊都自稱什麼突厥第一勇士,但又怎麼與哥哥多格相比?

但是,陳小九卻是讓哥哥忌憚的人,甚至是忌憚到骨子裡的人。

那無疑就說明,陳小九至少是與哥哥處在同一水平的男人,這樣的人,難道不該去見一見嗎?

而且,這個陳小九居然將哥哥嚇得疑神疑鬼,嘿嘿……誰讓多格是自己的哥哥了,這個陳小九,就由我來解決吧。

正因為此,風箏有了前往倭國遊玩的衝動吧。

風箏手中有一張師傅送給她的地圖,在地圖上明白無誤的標明瞭,從突厥東南闊江,走水路可以到達倭國,而從這裡到闊江卻有兩條路,風箏自然是選擇平坦易走的大道了,只是她又不急著趕時間,一路上慢吞吞的,順便欣賞草原風光。

*********

熊都一萬士兵裝扮成五支商隊,立刻沿著東南方向出發,行路甚急,一路尋找風箏的影蹤。

他們手中有風箏的畫像,一路上,見著女人就盤問,但卻始終沒有發現風箏的蹤跡。

終於,在第六天,熊都的親衛託木發現了一匹白馬,而那批白馬正是風箏的坐騎。

託木大喜,沒有過分靠近,而是立刻給熊都報信。

熊都得到了託木的訊息,心中大喜,急忙帶著大部隊趕來他是打定了主意,怎麼也要得到風箏。

一路快馬加鞭,終於在傍晚十分,追上了風箏所騎的那匹白馬。

他們都是商隊裝扮,所以也就沒有讓遊玩的風箏過於警覺,熊都帶著人闖到前面去,將四面八方圍住,這才慢慢收攏,將風箏困在中央。

風箏此時才收回心思,看著足有萬人的隊伍將自己包圍,心中一動,想著誰這麼大膽,居然搶劫到自己頭上了?不想活了嗎?

“風箏,是我呀,我是你的丈夫熊都!”熊都在一眾親衛的拱衛下,笑著的向風箏打招呼。

“居然是熊都?”

風箏真是氣得嬌臉緋紅,看著熊都笑得燦爛,越走越近,冷著臉嗔道:“你是誰的丈夫,再敢胡說,看我不割了你的舌頭。”

熊都一看到風箏那張誘人魂魄的嬌臉,就興奮得連骨頭都酥了,他下馬,正面截住風箏,訕訕笑道:“就算我現在不是你的男人,將來也是,你早晚都要嫁給我的,咱們的婚姻大事,在你我還未出生之時,就已經訂好了的,長生天也是點了頭的,誰也改變不了,風箏,你又何必這麼固執呢?”

“不要臉!”

風箏哼道:“我的婚姻由我做主,長生天可以決定我的幸福,我的生命,但卻不能決定我的愛情,熊都,你死了心吧。”

熊都臉色變得難看,氣呼呼的哼道:“風箏,你為什麼要決絕我呢?難道我配不上你嗎?我是突厥第一勇士,放眼整個突厥草原,還有比我更加勇武的男人嗎?”

“突厥第一勇士?”風箏哼道:“我哥哥多格就比你勇武!”

“多格是你的哥哥,又怎麼能算數?”

熊都氣息一滯,才訕訕道:“而且,多格右賢王是長生天選中的首領,是神,自然比我厲害,但是,若論及勇武,我卻未必輸給多格。”

“勇武不輸多格?”

風箏笑了一下,玉手指著熊都說道:“我且問你,什麼是勇武?”

熊都回道:“力拔山兮氣蓋世,這就是勇武。”

“哈哈,真好笑!”

風箏笑得燦爛至極,恍若一朵綻放嬌媚的鮮花,直言道:“熊都,你若真是比多格勇武,為什麼結束草原部族紛爭,一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