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錯誤,隨即才提出了“攻勢護航”的戰術,透過充分發揮航空兵的進攻優勢來取得制空權,而不是在被動的防禦中保護轟炸機群。說白了,“攻勢護航”的要點是奪取整個制空權,而以往的護航作戰只是確保區域性的,暫時性的制空權。誰好誰壞,自然一目瞭然,可同樣的,要透過“攻勢護航”奪得整個戰場的制空權,需要的付出肯定更多,而且也需要更多的時間。
透過前兩次的作戰,飛行員與專門負責這方面工作的艦隊航空參謀軍官總結出了幾點有用的經驗。一是偵察機是絕對不可或缺的,這是在沒有後方指揮的情況下,能夠協調作戰部隊的唯一手段,其重要性不可取代。二是缺乏有效發現敵方隱蔽高射炮陣地的有效辦法,有好幾架戰鬥機就是在遭到高射炮突然襲擊的時候被擊落擊傷的。三是缺乏對戰場的感知能力,如果無法趕在敵戰鬥機起飛之前將其摧毀在地面,那麼執行轟炸任務的戰鬥轟炸機往往只能丟掉炸彈與敵機進行空戰,從而使進攻行動的效果大打折扣。
這幾個問題在當時幾乎是無法解決的,特別是在大部分人的思想還沒有完全放開的情況下,就更難以解決了。當時,郝東覺只想到了安排更多的偵察機配合戰鬥機部隊行動,而沒有采用其他的辦法來彌補缺陷。
實際上,後面兩個問題是可以解決的。比如,當時美軍大部分隱蔽部署的高射炮都需要由地面的炮瞄雷達引導作戰,而帝國已經擁有了電子偵察機,可以探測到雷達發出的電磁波訊號,這樣就能夠確定敵高射炮炮瞄雷達的具體位置,從而為戰鬥機提供警告訊號,讓戰鬥機避開高射炮陣地。另外,戰鬥轟炸機這種單一機種是無法完成所有任務的,而且當值配製的彈藥也相當單一,如果採用多機種混合編隊,分批進入,再適當增加彈藥的種類,其壓制與打擊效果就要明顯好得多。
在17日與20日的兩次作戰中,承擔“攻勢護航”任務的戰鬥機部隊都有比較慘重的損失,一名戰績達到了82個的超級王牌被高射炮擊落,結果機毀人亡。郝東覺立即在20日停止了“攻勢護航”行動,組織人員對前兩次行動進行總結。
最後得出的結論仍然沒有多大變化,而且美軍已經摸清楚了艦載航空兵的活動方式,兩次作戰遭受比較大的損失,都與美軍提前做好了迎戰準備有著密切的關係。很明顯,戰術上的缺陷已經限制了“攻勢護航”,必須要改變戰術,才能夠更有效的擊敗敵人。
當時,郝東覺不得不採用了參謀軍官的提出的兩點建議,一是利用陸航的電子戰機為進攻的作戰飛機指明敵高射炮陣地。二是編入戰術轟炸機,加強對地打擊能力,同時也將戰鬥機從轟炸行動中解脫出來,讓戰鬥機承擔空戰任務,也就是對付那些提前升空的敵軍戰鬥機,掩護戰術轟炸機行動。
在24日的作戰行動中,該戰術起到了一定的效果。當時羅雲衝派出了4架電子戰機,引導攻擊機群成功的繞開了好幾個美軍的高射炮陣地。而戰術轟炸機在攻擊敵機場的時候表現出了更強的打擊能力,甚至還有足夠的能力對付敵高射炮陣地,擴大了打擊範圍。參加行動的戰鬥機也能夠對付美軍提前升空的戰鬥機,讓戰術轟炸機安全的進行轟炸。可問題同樣明顯,這次暴露出來的問題是指揮混亂,各部隊之間的配合很不到位,如果不是因為參加作戰的飛行員都有著極為豐富的實戰經驗的話,恐怕這次行動也將慘敗收場。
當時,原本應該緊隨戰鬥機之後到達的戰術轟炸機群晚了大概十分鐘到達,結果導致三十多架美軍戰鬥機緊急升空,而前進的“遊隼”機群都沒有攜帶炸彈,只能與美軍戰鬥機進行空戰,而無法及時的將敵戰鬥機摧毀在跑道上。另外,偵察機與轟炸機之間的通訊有問題,被擊落的5架戰術轟炸機都是因為沒有及時收到偵察機的警告,從而錯過了避開敵戰鬥機攻擊的機會。這些,都是指揮與配合上的問題。
這也是一種新戰術形成時的情況,在戰術體系不完善的時候,只能夠透過實戰逐步總結,逐步改進。實際上,只有在經過了殘酷實戰考驗之後,新的戰術才會得到真正的完善,並且成為有效的戰術。
郝東覺立即組織人員再次進行總結,而最後得出的結論是,要解決指揮上的問題,就必須要有更好的電臺,以及更高效率的通訊手段。這屬於技術方面的問題,郝東覺沒有辦法解決,最多把實際情況反映回去,讓後方的工程師等技術人員去想辦法。而他能做的,就只是透過調整作戰部隊的編制來提高作戰能力。
花了好幾天的時間,郝東覺拿出了一份新的戰術編制方案,這次,他將戰術轟炸機,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