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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大悟。

大概,正如三三所說,這一切其實是真實的,我們三人確實還活著,但也死了。死掉的那個是存留於我們身體之內的悲哀絕望痛苦,是另外一個我們,而殺掉另一個我們的人,則是我們生命當中的至愛,比如,元郎的兒子、我的三三。我們沒有意識到,我們的生命其實早就不屬於我們個人,它是和所有愛我們的人共存的,共同擁有的。

是三三的愛,殺掉了那另一個我,殺掉了那個不負責任、逃避生活的我。

此時此刻,我才明白,為什麼在大房子裡手舉尖刀的三三會流下眼淚。而小乙和三三又是怎樣來到那所大房子的,已完全不重要了。我想,那應該是他們對我們無盡的思念所幻化而出的另一個自己吧。用他們的愛殺掉了我們的絕望。

至於蒼美麗的離開,應該跟她最後打消死亡念頭有很大關係。

不管怎樣,正如那棟大房子的名字——屍至,它收容我們這種不顧一切想死亡的人,讓我們體會死亡是如何艱難,讓我們知道,孤注一擲只會被永久封閉。用我們的至愛殺掉我們心中的至恨,讓我們知道自殺是多麼痛苦、多麼可怕、多麼可笑的一件事,讓我們明白,生命其實彌足珍貴。讓我們死去,讓我們活來,讓我們學會好好生活。

我的眼眶突然溼潤了,緊緊摟住三三。

現在,那個想眷顧死亡的我,已經被三三親手殺死了。

火丁

〔火丁,古代妖怪,常散發食物香氣,引誘人類。因人之寬容之心而生。〕

第01章

我的人生在上個星期的週三一瞬間變成了灰色,似乎蒙上了一層厚重的雨布,透不過氣來,看不到未來。那全是因著一個電話——一個從吳縣打來的電話。那是好友林川大清早打來的,他的聲音含糊,壓抑了許久才緩緩說出口來——善美失蹤了。

接到電話後,我足足睖睜了五分鐘,仍舊無法接受這個現實。

善美,那是我的一切,我的最愛。

從我有記憶的時候,善美的身影幾乎就沒有消失過。我和善美都是孤兒,從小生活在孤兒院。那個時候,我只有六歲,而她僅僅四歲。或許是生活的磨難,讓我們彼此心心相印,一直把對方當做唯一的親人和依靠。

上學、畢業、工作,我和善美都在一起。

那個時候,雖然只有彼此,但我們是快樂的。和北京那樣的大城市相比,吳縣顯然有些落後,但我和善美喜歡這裡。喜歡這裡清新的空氣,喜歡這裡美麗的風景。沒事時我們喜歡牽著手,一起去旅遊。

我常常想,命運於我是不公的,但又是公平的。失去所有親人,卻給了我一個善美。

因此,我很滿足。一心努力工作,只等功成名就後,迎娶心上人。是的,我深愛著善美,在我的生命中她高於一切。如果沒有她,我無法想象我能不能繼續活下去,苟延殘喘地留在這個孤獨的人世間。

可我實在沒有想到,命運終究還是殘酷的。也許,真的是我錯了,不該答應公司去北京出差,不該把善美一個人留在吳縣,不該為了所謂的晉升機會,拋下最重要的愛人。但我真的沒有預料到,事情會嚴重到這個地步。

所以,在接到電話後,我不顧一切地回來了。

抱著一絲僥倖心理回到吳縣後,我終究不得不接受現實,善美的確不見了。空蕩蕩的公寓中,沒有了往日的溫馨和等待我的晚飯。我給林川打電話,他立刻趕了過來。見到我後,他也非常焦急,急切地將細節告訴我。

原來,善美早在一個星期之前就失蹤了。

一個星期之前,善美意外地沒有去公司上班,當時,林川還特意給善美打了電話。電話中,善美告訴林川,她打算去附近的白神山裡的原始森林中探險。雖然,林川告誡她不要這樣做,但善美還是一意孤行地去了,翌日,就正式請假離開了公司。

以善美的性格而言,這並不稀奇。

大概是從小獨立慣了吧,除了在我面前,善美都是一副女強人的樣子。她是個喜歡冒險旅遊的女孩,喜歡將自己置身於大自然中,喜歡一切離奇古怪甚至有些恐怖的地方。她的膽子絕對不比男人小。總之一句話——她是個很有冒險精神的人。

但我對白神山的原始森林,一直有一種忌憚心理。

正是因為這種忌憚心理,我和善美從未進入過白神山中。

那是很古老的傳說了,記得小時候在孤兒院中,我和善美就經常聽大人們提起過——在白神山的原始森林中,生活著一種類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