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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以理解林樂樂的狂熱。她甚至有一個願望,若是林允世讓她去當情人,她也會踴躍報名的。

班裡的同學對她的狂熱大多采取旁觀狀態。追星的孩子多了。沒見過她這麼誇張的。為了林允世的一張海報,她能在影像超市裡跟收銀員打架。真是可怕。而且,更可怕的是,為了林允世,一項成績不好的林樂樂,居然在短短一個暑假之後成績進入了班裡的中上水平。而理由居然只有一個,林允世曾經在一次訪談中說他喜歡聰明的女孩子。按照林樂樂的理解,聰明的女孩子,當然就是學習好的女孩子了。而且更令人抓狂的是,她每次的口頭禪都是:“我們家林允世曾經說過…。”那感覺,就像說“毛主席他老人家曾經說過…”令人糾結。

晚上回到家,已經很晚了。今天的作業也沒有辦法做了。她草草寫了幾道題。抱著林允世的照片進入夢中。

依舊是慣常的逃課狀態。林樂樂每天都把自己的電加的滿滿的。同桌開玩笑說:“怎麼不為了林允世好好學習了。”她馬上報以鄙視的口吻說道:“我家林允世說了,他喜歡聰明的女孩子。那麼聰明的女孩子,當然是懂得變通的女孩子咯。”

一個高三的學生,還能有這種無所謂的逃課精神。林樂樂的班主任已經受不了了。她本想著,給這個孩子一點面子,讓她自己向父母坦白,誰知道她採取不理睬的態度。看來,她必須好好教訓這個孩子了。在班主任眼裡,林樂樂很聰明,從她可以一個假期過後就有那種突飛猛進的成績便可以看出來。關鍵是不學。她私下裡找同學瞭解,才知道林樂樂正在忙著追星。

時光過的真快。林樂樂等待的光輝時刻就要來臨了。終於要見到林允世了。她的心情激動地無以復加。

週四晚上,她就抑制不住激動了。QQ簽名,MSN簽名,人人網簽名,微博簽名,甚至包括淘江湖的簽名。只要能寫狀態的地方,她全部都寫上了:“終於要見到林允世了。”許多人回覆諮詢。淋樂樂簡直就樂翻了。

週五早上,她是唱著歌出去上學的。揹著書包,看上去多麼像上學。中午還沒有放學,林樂樂便開始收拾書包了。“親愛的同桌,我的書包就交給你咯。替我保管。如果老師問我去了哪裡,你就說我拉肚子回家了。”

同桌無奈的點頭。她舉手,說上廁所。從後門出去,就看見了她爸爸。

“去哪裡?”

“上廁所,我肚子疼。”

“那跟我回家吧。”

林樂樂根本沒有招架之力。就已經被帶回家去了。

任憑她如何哀求,她爸爸都沒有說一句話。只是把她關在房子裡。手機也沒收了。林樂樂的心裡像爬了幾百只,幾萬只螞蟻一樣。最終,她也沒有去成。林樂樂一夜未眠。坐在電腦前,看著別人拍的照片,她摸著電腦上林允世和一個粉絲握手的照片,眼淚就落個不停。

第二天,她的手機被還回來。一開啟手機,全是簡訊。大家都在向她講述著昨天的興奮與驚喜。林樂樂手裡握著手機,狠狠的摔向牆角。

不管誰來叫,她都不願意起床。不願意去上學。她爸爸氣的給了她一巴掌,她仍舊不動聲色。只是流眼淚。後來,她爸爸奪門而出。便聽見她大吼:“都怪你,都怪你,你就是我的絆腳石。我以後再也不學習了,我要讓你傷心,讓你失望,就像你們對待我一樣。”

林樂樂的話讓這個父親幾乎沒有站穩。

林樂樂衝出去,然後一個人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大哭。最後,哭累了。睡著了。當她醒來,便開始沿著噴泉廣場的街道一直往下走。

“執念,又來生意咯。”錦瑟說完。便看見了推門而入的女孩。

“真的可以滿足我的願望嗎?”

“恩,只要在這裡寫下名字,然後簽字就好。”

林樂樂看著那張白紙,又翻過背面仔細的閱讀著。

“只有三十天嗎?能不能長一點?”

“人,不能太貪心。”

“我需要交出什麼嗎?我沒有他觸控過的東西。”

“或許會有一點疼。”

林樂樂驚愕的看著眼前的少女將自己的手指劃破,血流了出來,她用白色的布帛擦拭著。

“你滿腦子都是他的樣子,那麼喜歡他,你的血,就有他的氣息。”

“我還需要做什麼?比如要支付什麼呢?”

“你的眼淚。契約生效後,關於他的眼淚都屬於我。我可是很期待你的眼淚呢。”

林樂樂有些恐懼,但仍舊寫下“林允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