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家裡沒有事,幾乎都會膩在林洛身邊。
這算不算一種另類的“面板飢渴症”啊?
躺在林野寬闊結實的胸膛裡,林洛微眯著眼,愜意極了。
忽然,林洛發現林野的鎖骨處居然有一塊咬痕,估計咬得時候沒太注意輕重,現在都有些泛紫了。
這牙印?好像有點眼熟?
好像是自己的!
林野身上的這處居然是自己咬的!
什麼時候?之前明明都沒有啊·····難不成是今天下午的事?!
隨著牙印,林洛之前零零散散的記憶一下子全都湧現出來了!
天吶!做出那種事情的人居然是自己?林洛羞澀得腦袋都要冒煙了!
自己居然主動勾引了林野?
脫了他的衣服?
還吻遍了他身上每一處
······
啊!林洛覺得自己簡直就要羞愧而死了!
之前自己還以為是林野把自己給那個那個啥了,現在回想起來,林野可是個正人君子。相反,自己活像是一個幾百年沒見過男人的色女!哦!
“我還有點頭暈,先上去睡了!”林洛趕緊從林野身上跳開,捂著自己緋紅的臉往樓上跑去。
林野先還有點疑惑,然後想起林洛之前一直盯著自己的鎖骨看,才瞬間恍然大悟。林洛,只是害羞了而已!
不過,林野還是很喜歡林洛之前的主動,一想到林洛壓到自己身上的那個畫面,林野就渾身熱血沸騰,那滋味,真是別有一番風情!
要不,以後再把齊越往家裡多叫幾回?不過,林洛又喝醉了怎麼辦?
哎,林野也是很苦惱的!
次日清晨。
一大早,林洛就醒了。
林野已經去軍區報道了,廚房還留著林野給林洛打的紅棗豆漿和麵包。
悠閒地吃完早飯,林洛今天一整天都沒有課,於是背起揹包往街上走去。
在蘭教授的第一堂課上,曾經告訴過他們,最是平凡無奇的事物其中醞釀出的內涵就越豐富,就像是晚上的夕陽,抑或是正在開放的花朵,或者是路邊的流浪漢。
看似沒有任何的新意,但只要學會觀察,你就能夠感受出其中的不同,挖掘出其中的奧妙。
觀察,是設計的基礎。
而現在,林洛就在這樣做著,穿著帆布鞋和牛仔褲,林洛慢慢地遊走在每一條大街小巷裡,仔細觀察著身邊的每一樣事物,每一處細節。
大理石板上的花紋,牆角伸出的花枝,戀人緊握著的雙手,母親臉上幸福的微笑······林洛觀察到的越多,體會到的就越多。
不知不覺,太陽已經高高懸起,無私地向地球散射著它的能量。
下午一兩點,正是最熱的時候,街上已經沒有多少人了。
走了這麼久,林洛倒也不覺得累,不覺得餓,只是有渴得很,於是走到附近的商店買了兩瓶礦泉水。
太陽有點攝人,這個時節了,居然還這麼熱!
林洛模糊地記得前面似乎有一個公園,於是頂著驕陽往前走去。
幸好,林洛的記憶沒有出錯,走進公園,坐在茂密樹蔭下面的凳子上,終於要涼快了許多。
林洛拿出一瓶礦泉水,扭開蓋,大口大口地喝著水,才一會兒,一瓶水就見了底。
解了喉嚨的乾渴,林洛才忽然注意到前面綠蔭掩蓋處似乎還坐著一個人。
看他身上的打扮,應該是這兒附近的環衛工人,天氣太熱了,所以才會過來這邊歇息一下。
搭下來的帽簷擋住了他大半個臉,以林洛這邊的位置只能勉強看到他的側面。
看樣子,他似乎睡得很熟,連來人了過來都不知道。
林洛小心翼翼地從自己包裡拿出速寫紙和鉛筆。
作為設計者,繪畫是一項基本能力。
看著自己面前那個正睡得很熟的環衛工人,林洛突發奇想地想把他給畫下來,就算是今天一天的留念吧。
拿著畫筆,林洛仔細觀察著自己面前的模特。
身上是黃色的環衛服,可能是衣服偏大,穿在他身上顯得有點空蕩蕩的,黝黑而粗糙的面板正是他們辛苦勞作留下的證明,眉毛偏粗,眼睛緊閉著,好像是有點痛苦的樣子。
難不成是做噩夢了嗎?
林洛繼續聚精會神地畫著,時不時抬起頭確認一下,修改完善自己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