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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可嘆

躺椅上的陳世雄,有些困難的調換了一下姿勢,以便於自己能夠躺的更舒服些,他回憶著在當初聽到李二的死訊後,是怎樣的悲痛、難過和憤怒。

想到這裡,乾瘦蒼老的城主大人,密密麻麻的皺紋,彷彿都積壓在了一起,皺紋縫隙裡面,流淌著叫悲傷的情感。

經年之痛,往往會在時光的發酵下,會越來越痛。

陳世雄很痛,他記得當時的他也很痛,不然他為什麼會下令殺死那麼多的貧民,不然她為什麼會將整個郡城的乞丐,全部剿殺了個徹底?

自從步入官場,陳世雄只做過兩件極為混蛋之事,第一件便是屠殺貧民和乞丐,只是那時太過年輕,不然他也不會和李二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得罪欣悅郡那麼多的既得利益者,也不會讓李二英年便早逝了。

殺死李二的,必定是那些見錢眼開的貧民和乞丐,至於背後之人……

陳世雄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因為懦弱,也因為握在手中的權力。

或者說,自從李二死後,自從他屠殺了那麼多的貧民和乞丐之後,他便已經老了?

對,一定是老了。

不然為什麼此後他便再也沒有了一腔熱血?別說一腔熱血,哪怕是連一絲兒都沒有了。

不然為什麼此後他學會了權衡利益、學會了圓滑、學會了認輸和低頭、學會了哪怕很痛苦也要面上含笑?

躺在柔軟躺椅上的陳世雄,嘆了一口滿是懷念味道的氣。

真的很懷念,懷念那曾經逼人的青春。

只是人總是要老的,陳世雄在李二被貧民和乞丐砍下頭顱的那刻起,便開始老了。

或者用成熟這個詞來形容,或許更貼切一些。

成熟了的陳世雄,開始平衡於各種利益之間,為了已經得到的東西,他學會了妥協,也開始妥協……

他和李二曾經的理想,成為了夢想。

但是他的威望越來越高,在地主豪紳和官吏眼中,他是恩威並濟的英明城主,在百姓眼中,他是勤政愛民的好城主,在貧民乞丐眼中,他是偶爾會施捨吃食的善良城主。

人一旦被捧成神,便會很容易將自己當成神。

陳世雄也是如此,在英明神武、勤政愛民、慈愛、公正等等這樣的評論詞下,他漸漸的迷醉了。

於是,陳世雄開始抹除他曾經在欣悅郡的汙點——屠殺貧民和乞丐。

只要存在過,就會留下痕跡,更何況李二死去之後的數天,可說是血流成河。

這道痕跡,很難抹除!

陳世雄開始想著抹除那道痕跡。

所以,當他每次看到距離他並不是太遠的李二的家——李府的時候,總是會內心不舒服。這種不舒服,就像是一根刺,狠狠地扎進他的心窩,讓他只要看到李府,便會很痛。

陳世雄忍無可忍了,而且習慣了妥協的他,早就丟掉了曾經某些堅守的原則,所以,他向著曾經代表著榮耀、友情和青春的李府,下手了!

對於堂堂城主,收拾一個過氣的宅院,並不是一件難事,理由也很容易找,陳世雄便很容易找到了一個合理的讓李府消失的理由。

這個理由是:李府主人李二,曾經貪汙受賄,無惡不作,被正義的平民當場處決!

如此罪大惡極之人的宅院,自是要被收回!

如此罪大惡極之人的家眷,自是要被遣散!

如此罪大惡極之人的子嗣,自是要被趕走!

陳世雄還記得當抄沒李府之時,那個只有八歲的男童,睜著不可置信的明亮眼眸,看著他,看著曾經疼愛自己的叔叔。

“陳叔叔,為什麼?”

當時那個男童,就是這樣問陳世雄的。

陳世雄不敢看那個男孩兒,只是揮了揮手,說了一個字:“滾!”

其實,陳世雄完全可以殺死那個男童,斬草除根。但是,當他看到男童明亮的眼睛後,當他想到這個孩子剛剛出生時,他抱在懷裡高興的樣子後,他改變了注意。

那個男童,名叫李平之,這個名字,還是李二讓陳世雄取得。

聽說這個男童因為修行資質不錯,最後被蠻鬼宗收為了弟子。

李府被罰沒了,但是沒有消失。

不知為什麼,陳世雄選擇了讓李府空置……

妥協的城主,還是好城主。

這是實話。

因為不管從怎樣的角度看,陳世雄在位的期間內,要比那些尸位素餐、只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