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的小白沙,只要掛在嘴裡,冒著煙氣就行,要是抽一兩塊的大前門,感覺自己也不像個爺們了不是?
可是,8元錢的絲襪終究不是個上得去檯面的東西,後來忘記和啥衣服放一起泡水裡了,一件100多的衣服,就那麼白白遭殃了,再怎麼洗也洗不乾淨。
我說這叫丟了西瓜揀了芝麻……
話說這染色的事情,這兩年來還真發生過不少,回頭找個時間好好嘮叨一篇出來,吃虧最大的是我啊,丫頭的好幾件上好的衣服也算是默默無聞地奉獻給染色大軍的糾纏了。那啥,不是有“吃一塹,長一智”的說法嘛,誰的衣服沒被染過那麼一下兩下呢?
在零花錢上,我總比丫頭要多得多,一天的可樂和煙,少說也得六七*塊。丫頭一直不喜歡吃零食,除了一點點化妝品,幾乎沒有其他開銷了……
慚愧之餘,感念淡淡的幸福。
我能給丫頭的,還能是什麼呢?
其實吧,我的惰性、我的脾氣,丫頭一直在總結,說得頭頭是道,可我改變不了,我說我改變了,那就不是我,那就是另一個人了。牛皮就這麼一直吹著,但我不知道我啥時候才能出息點,像個鐵骨錚錚的男人。12只適合夜晚穿的旗袍
年前的時候,朋友送了件紅色的旗袍,不是豔麗的中國紅,但那種略顯低沉的紅色看起來就像新娘一樣。丫頭試著穿了一下,身段盡顯,還算不錯,可這東西不能上班的時候穿呀。
只在屋子裡穿一次就掛起來了,未免太可惜了。愛臭美是女孩子的天性吧,知道那東西惹眼,放棄不穿,心下多少有點失落。
有天晚上看完電視後,我提議去溜達一下,丫頭問我,要不穿著旗袍去?
我還能怎麼說?穿就穿唄,你穿旗袍,我依然是拖鞋大褲衩,穿個短袖還要把袖子捋到最裡頭的樣子……
整了半天,她連披肩都搞上了,貌似舊上海的闊太太一樣,我笑著把披肩拿下來了,一件旗袍,還有上身的小馬褂,夠拉風了。
果然,一路走著,吸引了不少眼球。
這兩人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