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有記:“硫磺、硝石各二兩,研成粉末,放在銷銀鍋或砂罐子裡。掘一地坑,放鍋子在坑裡和地平,四面都用土填實。把沒有被蟲蛀過的三個皂角逐一點著,然後夾入鍋裡,把硫磺和硝石起燒焰火。等到燒不起焰火了,再拿木炭來炒,炒到木碳消去三分之一,就退火,趁還沒冷卻,取入混合物,這就伏火了。”
所謂的“伏火”其實就是放在煉丹爐內煉丹,說這樣可以用火焰燃燒驅逐原本那些猛毒裡的毒質,以我的觀點來看,也許是可以緩解一些,但肯定還是有毒的。
我們往裡邊走了走,我又回到了隊伍的中間地帶,整個人都輕鬆了下來,然後打著手電去觀察我們現在所處的位置。
在是一條墓道,有三六米寬,高度至少在六米以上,因為手電光照上去很難看清楚頂部有什麼,但肯定是有人工裝飾的,只是看不清楚等於沒用。
最為我感到吃驚的是墓道兩邊的牆壁,牆壁大量地脫皮,掉在墓道兩邊的油槽裡。
油槽,古代早期用來照明的溝槽,一指深十公分寬,在下葬當天油火一直從入口燃燒到主墓室,這是極為奢侈的東西,小國家的王侯是用不起的,所以就發明了燈奴。
在墓牆上面殘留的還能夠看得出一些精心的雕刻花紋,好像是某一種少見的花,但由於沒有完整的可以看,現在還看不出,不過我可以肯定我肯定自己曾經見過這種花,因為它不長見,所以我還專門去仔細研究過,只是一下子想不起來它的名字了。
在我們順著墓道繼續深入十幾米之後,終於讓我發現了一下段比較完整的雕刻,雖說也有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