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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姐姐是在保護我,但是我跟著她一起去了小河邊兒上,才知道她帶著我只不過就是為了取笑我。

河邊是她和她的小姐妹們的根據地,週末的時候她們就在這裡一起玩。良娣姐姐帶著我來的時候,她們都很好奇怎麼把我這個小賤人帶來了。因為良娣姐姐叫我小賤人,所以她的小姐妹們也叫我小賤人。

良娣姐姐沒有說話,將她們拉在另一邊不知道商量什麼,我站在那兒也不敢動,生怕犯了什麼錯誤,姐姐就把我趕回去。王叔叔親我的那一幕太可怕了,他的表情讓我覺得比妖怪還嚇人!

她們說著笑出聲來,然後幾個姐姐就一起朝我走過來將我圍在中間,良娣姐姐率先開口說,“小賤人,讓我們和你玩也行,但是我們讓你做什麼你就要做什麼,不然我們就不帶你玩了。”

只要能留下來,不要被王叔叔單獨抓住,做什麼都行啊!我連連點頭,“嗯嗯,你們別趕我走,你們叫我做啥我就做啥,只要帶上我就成。”

然後她們就叫我當小狗,叫我學狗叫來哄她們開心。我就算是再傻,也知道她們這是在羞辱我,我狠狠的攥緊了拳頭,良娣姐姐見我不動,就轉身說不帶我玩兒了讓我回去吧。

我眼裡噙著淚水,立刻跑過去攔著良娣姐姐說,“我學我學,你們別走。”

雖然說女子膝下沒有黃金,但是隨隨便便的跪下學狗,不管對誰都是很侮辱人格的一件事情。我千萬般的不情願,可一想到王叔叔那讓人害怕的笑,還有為我檢查身體的手,我就覺得害怕。我拼命得讓自己忍住不哭,想要保留我年少的心裡最後的一點尊嚴,然後我慢慢跪了下去,雙手撐在地上,顫抖的學了兩聲狗叫。

那些姐姐都很開心,圍繞在我周圍拍手叫好,還隨手撿起樹枝仍在遠處叫我爬著去叼回來。我咬著嘴唇,忍受著她們的虐待,我在心裡安慰自己,這樣受點委屈沒關係,只要不讓我和王叔叔單獨待在一起就行。

她們欺負了我一天,是看到太陽快要落山了才戀戀不捨的散去,還和良娣姐姐說下次再帶我出來,比那些玩具好玩多了。我在地上爬了一天,衣服都髒了,灰頭土臉的,剛要站起來,良娣姐姐的小腳卻踩在我的後背上,居高臨下的看著我說,“不許站起來,你現在就是我的一隻狗,你要這樣爬著和我回家。不然我就告訴爸爸,你偷懶不幹活,跑出來纏著我帶你玩兒!”

我怕王叔叔打我,再一次懦弱的選擇了乖乖聽話,就爬在良娣姐姐的腳邊,一步步的和她一起回家,路上經過了很多人家的門口,院子裡的小孩兒看見我的樣子,都跑出來看熱鬧,一邊看還一邊說,“看啊看啊,王大爺家的小媳婦兒像只狗!”

我抬起頭看著她們說,“我不是小媳婦兒!我是王叔叔的養女!”

我剛到王叔叔家的時候不懂,這幾年慢慢長大我也就知道了,我是被那個好心的阿姨拐賣了,被賣到這個大山林裡做王叔叔家的小媳婦兒,以後長大了就要給他們家生孩子,一輩子待在這個地方永遠都不能離開。這些我都是聽村裡的女人說的,這裡的女人好多都是當年被拐賣來的,有些已經成了孩子的媽媽,有些剛嫁給他們的買主。

我很奇怪她們都已經是大人了,怎麼不想辦法逃出去,如果我現在長大了,不怕王叔叔打我,我一定跑。很多年之後我才知道,她們這是群體效應。第一個被拐賣來的女人沒有逃出去,一個兩個都沒能逃出去,於是所有的人都認為這是命,是逃不出去的,所以所有人就認命不再掙扎,於是就沒有人逃出去了。

認命,人最怕的就是認命,有時候認命你就輸了。十二歲的我,懵懂的心裡第一次意識到,我不能認命,絕對不能像村子裡其他被拐賣的女人一樣,一輩子被困在這裡,我想我的爸爸媽媽,他們一定很擔心我,我想回家。

那些小孩兒還是在我耳邊不斷的叫著小媳婦兒小媳婦兒,良娣姐姐也急了,她最討厭別人說我是王叔叔的小媳婦兒,記得我剛來這個家的時候,良娣姐姐對我很好,就是因為那次王叔叔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動手打她,就說她搶小後媽的零食,從那天之後,良娣姐姐就變得討厭我了。但是王叔叔並不是一直都對我那麼好,後來見我不怎麼聽話,好幾次還想跑,就再也沒給我買過吃的,對我的態度也變了,經常打我,還讓我幹活兒……

良娣姐姐氣呼呼的把瘦弱的我一把提起,拉著我就跑,我跪了一天膝蓋痠疼的要命,棉褲上面也被小石子兒磨破了洞,根本跟不上她的腳步,摔倒了兩次,又重新被她提起來跑。直到躲過那些小孩兒之後,良娣姐姐才停下,她氣呼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