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逍,你回去吧,別再來了,你應該知道,我,不想再見到你。”
楊逍眼裡的光彩迅速的黯淡下去,他垂下頭,有些長的頭髮遮住了他的眼睛。
很久,他開口,“依依,我……”
“楊逍”丁依打斷他,“真的,別再來了,我現在很好,你也好好的吧。”
楊逍固執的開口,“可是,依依,你還愛著我,不是嗎?”
丁依抬頭,眼神清澈,直看到他心底,她的聲音很輕卻很堅定,“楊逍,我會忘記的。”
直到楊逍離開,也沒看見丁依隱藏在長裙下受了傷的腳踝,和被丁依藏在沙發後的柺杖。
她已經不願意在他的面前流露出哪怕是一星半點的脆弱了,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心靈上的。
那之後的幾天,丁依在家裡休養,向東堅持要照顧她,丁依不同意,問他,“向東,你不用上班嗎?”
向東只是淡淡的說,“我這不是有更重要的事兒嗎?”
丁依聽了,睫毛抖動著,垂下了頭。
可到了最後,她還是找了莫莉過來幫忙。
有些人的情,你承不起。
給人希望,然後又拿走才是最殘忍的,那不如,一開始就不要給。
楊逍從那天離開以後,就沒有再來過。他只發了一條簡訊過來,是晚上,快要睡覺的時候。
他什麼都沒說,只是她的名字,“依依。”
丁依握著手機,咬緊了嘴唇,似乎聽到他的呢喃,“依依…依依”拖著長長的尾音,撒嬌一樣。她慢慢的蹲下去,肩膀聳動,很久很久,才慢慢的站起來,然後,關機。
女人,總是容易被往事打動,總是為了那個人心痛。但是,往事太久了,會忘記,痛久了,也會麻木。
楊逍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要發那條簡訊,可是,自從那天丁依那麼堅定的說,“楊逍,我會忘記的。”他的心裡,就一直慌的厲害。
他愛上了她,而她正在忘記著他。
他還沒有來得及確定是否他對她的愛,超過了他的自尊心,超過了那樁婚姻帶給他的侮辱、自我排斥、自我厭棄,她卻已經確定了,她會忘記他。
忘記了,那麼,他對於她,就什麼都不是了。
於是,楊逍心裡亂成了一團,就好像看著愛像手中沙一樣流走,而自己卻越用力越抓不住。
其實,他知道自己有多想她。
好幾次,他甚至半夜把車開到她家樓下,坐在車裡看著她黑漆漆的視窗,一夜無眠。
他學會了吸菸,即使在高中時候大家都吸菸的時候,他也沒有學過。而現在,他覺得他很需要。
只有在煙霧繚繞中,他才覺得那被悔恨、自責、思念折磨得快要崩潰的神經得到了片刻的鬆弛。
見客戶的時候,有人問起他太太,楊逍竟然鬼使神差的說,她很好,他們很好,有她很幸福。
他不想對任何人說他們離婚了。
他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他愚蠢的弄丟了她,他的依依,那個最愛他的依依,那個傾盡所有愛他的依依,那個認為他好得不得了的依依,變成了他的前妻。
那兩個字,成了楊逍的字典裡,永遠都不想看到,不想聽到的兩個字。
作者有話要說: 各種後悔
可惜,沒有後悔藥
☆、遲到的百合花(修)
自從丁依說了她會忘記,她不接楊逍的電話,也不回他的簡訊,上下班也避開正常時間,以免見到他。
楊逍雖然見不到丁依,但是,思念,並不因為見不到、聽不見、聯絡不上而有所消減。反而,因為他對於自己的感情的明白和正視,使得他對於丁依的思念更加的不可遏制的瘋長。
他走在街上,看到過街的女孩長髮飄飄,就疑心是她,追過去,最後又是失望;路過一個他們一起走過的地方,就會久久的佇立,想著當日他們是如何牽著手說著話,想著想著就會傻笑;
在家裡更糟糕,每次開門,他都感覺她就在廚房裡,馬上就會笑著出來叫他吃飯。晚上他總是睡不著,不停的聽見開門聲,他一次次爬起來跑到客廳,開了燈卻只有一室清冷。
楊逍生命中第一次體會到思念一個人卻看不見的感覺,原來,當你心裡想一個人想到了極致,看山是她,看水是她,看人是她。萬事萬物,都只是她。
而且,令楊逍特別尷尬的是,他似乎只有抱著丁依的睡衣才能睡著,而睡著了,就隔三差五的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