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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果我能把腎給他,我會讓他們接受的。

孫浩默默不語走出咖啡館,我跟在後面去了醫院。抽血、化驗等等一系列的檢查一個都沒有少,因為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還必須透過書面自願申請器官捐獻登記,簽字的那一剎那,我是幸福的。

“方晨,你的身體裡有我身體的一部分,我們彼此交融,彼此成全吧。”

此刻,我沉浸在自己的幻想裡,卻不知威爾斯已經把這件事告訴了方晨。

你們怎麼來了?也不打聲招呼!

知道你在家,肯定跑不了,過來看看你。

方晨,你知道嗎?你有救了!

說什麼呢威爾斯?方晨看著威爾斯不解的問。

張淳可以把他的腎給你,他沒有告訴你嗎?

馮明趕緊打斷威爾斯。

亂說什麼呢!

什麼意思?馮明,你給我說說。

沒什麼沒什麼,聽他胡說!

馮明!你覺得張淳為我做的還不夠嗎?你要眼看著他為了我,什麼都沒有嗎?

馮明自覺已是無法隱瞞,只好把昨天看到的說給方晨。從家裡出來,便打電話告訴了我。

張淳,你快點回家,威爾斯把昨天的事情告訴方晨了!

什麼,你們怎麼能說呢!

哎呀,我和威爾斯今天只是說去看看方晨,也怪我沒提醒威爾斯,他一進門就說了,我說這事兒八字還沒一撇呢,方晨這會兒估計正在家生氣呢,你快點回去吧,回去好好說,別吵架!

馮明的這一通電話,提前讓我進入了備戰狀態,本以為想著等結果出來之後再說的,卻沒有給我更多思考的時間,從醫院出來馬不停蹄的趕回了家。

☆、第五十章(一)

你走,我不需要你!

你聽我解釋。

不需要,我不需要你為我做這麼多!

我的腎換給你,你就能好起來,我也不會失去什麼,你為什麼不接受?!

你夠了!你是在可憐我嗎?你在施捨我嗎?你是不是覺得你很偉大?我不需要,你給我走,以後我也不要見到你!

方晨!!!你冷靜一點!

我很冷靜!我就是不想你為我做這麼多,我已經是一個將死之人,現在做什麼都是無用功,我不想拖累你。

咱們不是都說好的嗎?

方晨長長的倒吸一口氣。

我反悔了!

為什麼?

我不想你到頭來一無所有!張淳,你為我做的太多了,我還不起,算我求你了,不要再折騰了!

我不沒有你,你知道的。

我只知道我不想成為別人的累贅。

我不是別人,我你的愛人!

誰能證明我們的關係?法律承認嗎?就算做手術,簽字的那一欄永遠都不可能是你的名字!

這句話讓我無言以對。坐回沙發處,一言不發,沉思片刻,漸漸平靜了下來,方晨站在對面默默流淚。

親愛的,我們都走了九十九步,不差最後這一步了,如果不行,我不再勉強,可是你要我看著你痛苦不做任何努力,我會自責一輩子的。咱們在一起八年了,你想想,在咱們這個圈子裡,多少人能超過一年的時間都是朝夕相處的,好的時候在一起,不好的時候就分開,可是咱們不同,八年來除了過年回家,哪一天不是在一起的,有哪一天不是為彼此而活著的!是,你說的對,就算手術,簽字的那一欄永遠都不會有我的名字,要說不在乎不可能,可是相較於這些,我更在意你是否還活著是否還能陪我。我知道你的痛苦,知道你為了我能生活的更好,不願意讓我承受這些,可是就算我抱著金山銀山,身邊缺了你,我活著又有什麼意義?我不可憐你,因為你有我,不可憐;我也不是要施捨你,因為我除了有你,什麼都沒有;我也不偉大,因為我怕死,我有兩個腎,也只能分給你一個,別人我也無能無力!相反,我很自私,明知道你現在活著的痛苦,卻要讓你痛苦的活著陪在我身邊;我也很無恥,明知道透過不正當手段買來的腎,很可能會害了另一家人,卻還義無反顧;我更卑微,面對病痛,我除了用我自己的身體來救你,毫無辦法!我真的很沒用!

哇的一聲,方晨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走上前,把方晨擁在懷裡。總覺得相擁痛哭的場面是那些偶像劇裡的橋段,可是就在此時此刻,我只想讓他把所有的痛苦、委屈和壓力釋放出來。

你很好,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