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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後來我才知道,那小子20多歲了,還是個處男!”

洛恆峰頓了一下,又說:“其實以前的我挺不是個東西,有一次,老闆託我帶筆錢交給一個朋友,看著那綠花花的美金,我一下就有了私心,把這筆錢拿去賭場想翻本,結果輸了個精光,當時老闆按照規矩要剁我的手,又是阿顯救了我。”

“他是個很有自律性的人,遵守著他固有的底線,我問過他,像你這樣肚子裡有才學,談吐舉止又好,又有自律性的人,為什麼要在這種地方打工,以你的能力,隨便幹個什麼都比賣命的強。”

“我也是在他金盆洗手決定不幹的時候才知道,原來他媽是那麼了不起的人物,他本來就可以過人上人的生活,為什麼非得像個流浪狗一樣被人唾棄的活著!”

雍顯的媽媽出生名門,一直是個女強人,因為在商場上的奮力打拼而長期忽略家庭,忽略丈夫的感受,在雍顯很小的時候,他父母就離異了,他母親是個非常好強的人,既然丈夫選擇不包容她,離了婚,就跟夫家徹底的劃清界線。

當時雍顯的媽媽花錢打了很多場官司,才拿到他的撫養權,他原來叫鄒顯,後來改跟母親姓,才叫雍顯。

父母剛離婚那會兒,雍顯只有4歲,母親因為要打理公司的事,根本就無暇顧及他,就把他送到美國去讀書。

美國偌大的別墅裡,雍顯的童年幾乎是跟管家和傭人一起度過的,也可以說,他是沒有童年的,他從小必須接受母親安排的所謂精英式的教室。

除了學校的課程,一回到家,他還必須上中國語,學禮儀社交,所以他身上那股優雅和嚴謹的氣質,是之前日積月累的結果,並不會因為他的頹廢和自暴自棄而磨滅。

在成長過程中,他幾乎沒有感受過家庭的溫暖,父母的關愛,雍母沒有照顧他,甚至隔絕他跟父親的接觸,沒有人教會他人情冷暖,所以到了15歲的雍顯格外的冷漠叛逆,他在讀書方面,絕對是個天才,才15歲的他就已經考上了哈佛大學法學院,他卻突然告訴母親,他不讀書了。

當時他跟母親吵得很厲害,他喜歡跟母親對著幹,看她被激怒時的歇斯底里,他竟然會有一種從未有過的滿足感。

雍母說,他的人生是註定了的,哪怕你再厭惡雍家,也逃不了身上烙印,他的生命是她給的,他住的別墅,讀的名校,一身的學識,優沃的生活,一切一切都是她給的,她說,如果你要做你自己,那麼就把這些東西還給我。

當時雍母想把他帶回國送進部隊去鍛鍊一下,磨磨的尖銳的性格,他乾脆就去紋了身,因為紋身後部隊是不收的,徹底斷了雍母的念頭。

雍顯下定決心要和母親斷絕來往,就穿著一條短褲從別墅裡出來了,他發誓不用雍母花錢請人教養的學識來謀生,能做的工作就只能跑跑腿,打打雜,出來的時候,他對他母親說,他的命一半是她給的,而另一半是父親的,所以,他會只用一半的生命活著。

用洛恆峰的話說,替人當打手,看場子本來就是很危險,隨時都會背黑鍋送命,所以行話裡說這類職業,就是用半條命活著。

一個奢華精緻的大房子裡,一個孤獨無愛的孩子,林至愛終於能夠理解,為什麼他有時脾氣會又硬又直,原來是跟他的成長經歷有關。

她好奇:“那是因為什麼原因他又回到雍家了呢?”

洛恆峰笑了笑:“因為一個女人。”

林至愛的臉色一下就暗淡下來,儘管她知道雍顯之前有女朋友,但想到他為了一個女人改變他對家庭的看法,改變他的人生軌跡,這樣的專注與付出,讓人嫉妒。

她內心的波動被洛恆峰看出來了,他說:“以前我們就住在夜總會旁邊的出租屋裡,那裡樓上樓下,密密麻麻住滿了在美國打工的下層人,現在我似乎都還能聞到裡面刺鼻的汗味和垃圾的腐臭味,就在我和雍顯住的那間屋子對面,住了一個偷渡過去的女人,這樣的女人在唐人街並不少見,沒有身份的黑戶,只能在街上接客做生意,她有個女兒,長得很漂亮。。。。。。”

剛說到這兒,從街邊停著的一輛麵包車裡竄出來兩個人,其中一個人說:“找到了,就是他!”

洛恆峰把筷子一扔,嘴裡嘀咕著:“真是不講道義,知道今天我沒帶人出來,故意來找茬!”

他向她遞了個眼色,小聲說:“你趕緊往旁邊人多的地方去,他們的目標是我,不會傷害你的!”

說完,洛恆峰拿起凳子向對方一扔,然後轉身飛快的跑了。

果然,那些人是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