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倔強地咬著牙關,還是一口粥也灌不進去。我狠了心,把她往床上一推,碗丟給一旁的丫頭,站起身:“愛喝不喝,命是你自己的,你不要誰也管不著。”
說完套上披肩出了門。
比起副宅的冷冷清清,主宅熱鬧多了。僕人們忙進忙出,大廳裡堆滿了印滿喜字的點心。顯然花素見同不同意離婚並不重要,其他人已經開始預備花琳琅和肖起良的婚禮。誰會在意婢女的女兒是不是躺在床上等死呢?
還沒走近花君年的書房,就聽見裡面傳來花琳琅帶著哭腔的抱怨:“如果她不出席,別人都會議論說我搶了姐姐的男人。我一生一次的婚禮不能被她這麼毀了。爹地,花素見必須籤離婚契約,還必須出席我的婚禮。”
一把推開攔路的僕人,我推門進去,插嘴道:“做事太絕,小心因果報應。”
房間裡面,花琳琅和花君年面對面站在書桌邊。肖起良在不遠處站著,低著頭一語不發。
花琳琅眉毛一豎:“花執,誰允許你進來的。”
我沒理她,開門見山對花君年道:“爸爸晚上好,姐姐已同意跟姐夫離婚,但是有條件。”
花君年似乎沒聽見,懶洋洋地瞥了我一眼,坐到皮椅上,拿起琥珀菸斗慢慢點燃。
花琳琅愣了半晌,追問:“什麼條件?”
“在《民國日報》上登離婚啟事:花素見自民國二十一年與肖起良結婚後,通情達理,溫婉賢淑。然肖起良棄賢妻不顧,另結新歡。花素見為謀自身前途,現與肖起良脫離夫婦關係,從此女嫁男婚,各不相干。”
“不行。”花琳琅斬釘截鐵地拒絕。
“哦?”我笑了笑,“那就等著花素見餓死,到那時,街頭巷尾議論的就不只是你搶了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