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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敢隻身獵殺。

換了個方向走了一會,小歌又碰到了猛虎,並且不止一隻,而是七隻,看得小歌眼角抽了下,今兒究竟什麼運氣啊。根據空氣中人族的嗅覺無法聞到的血腥味,小歌判斷這些餓虎是被人血的味道給吸引來的,不過四周也沒見著人哪,就算被猛虎給吃了,也該有點殘渣剩下吧。小歌四顧,半點殘渣都沒見著,留意到猛虎一直圍著一棵□□人合抱粗細的古樹,這樣的樹在南荒隨處可見,南荒雖毒蟲猛獸氾濫成災,但氣候也較為炎熱,樹木長得很快,也很高很粗,但一棵樹不至於讓猛虎聞著轉。小歌抬頭,果不其然看到了人,是一個身形約莫弱冠的玄衣少年,此時正在清理自己身上的傷口,颳去腐肉,烈酒消毒,上藥包紮。也不知少年哪弄的傷,處理過程中不斷有血滴落,引來猛虎愈發貪婪的目光。

第一眼小歌便看出對方並非蠻族人,在瀾州生活了兩年,小歌跟蠻族已很熟,蠻族生活在毒蟲猛獸橫行的瀾越之地,以漁獵為生,民風彪悍不比中州的辰人遜色。但也因以漁獵為生,蠻族都是食肉動物,一日兩餐離不開酒肉,常年食肉,蠻族的體型都大多壯碩,身形多不足六尺,然樹上的少年,眉目間雖生的甚是凌厲,卻也是極出色的美男子,如果忽略那凌厲得令人發悚的眉眼與氣質,以及那一臉不知多少年沒剔過的鬍子的話,一個年紀輕輕的少年竟能給人以絕世利劍的孤絕鋒銳之感,光是看都覺得那鋒銳刺目得傷眼,真難得。並且少年身形瘦削,極為挺拔,目測絕不止六尺,將近六尺半。這般身形即使是在放在北方中州華族中也是鶴立雞群的,而在瀾越之地,根本找不到。

第二眼小歌便發現自己有麻煩了,那些猛虎被少年的鮮血吊起了食慾卻看得見吃不著,正惱火著,忽然出現了另一份食物,雖然肉少了點,但也是肉,自然目露兇光的看向了小歌。

小歌看了看四周,瀾越之地的叢林,根本沒有道路可言,人走多了就是路,但氣候炎熱,灌木與藤蔓生長極快,很多路即使走出來了,要不了多久也會消失,這周圍便是這種情況,確定自己跑不過猛虎後,小歌默默取出了攜帶的青銅砍刀。蠻族習俗,只要不是奴隸,成年時家裡人哪怕傾家蕩產也會兒子打造一柄砍刀,女子打造一柄短劍,小歌不是男子,也不是蠻族,但在瀾越之地的叢林行走,不帶把砍刀根本走不了多遠。換個蠻族獵手,或許能夠拿著砍刀殺了猛虎,但小歌只求在猛虎的爪牙下自保。

小歌無奈嘆道:“有沒有搞錯,我明明是來採藥的,怎麼又變成這個樣子了。”

小歌這回的運氣不錯,她沒機會親自動手與猛虎周旋,樹上的玄衣少年終於將傷口都處理好了,拔出一柄黑色的劍從樹上跳了下來,一劍刺入一頭猛虎的顱骨,將顱骨貫穿,解決了一頭猛虎,玄衣少年又立刻對其餘的猛虎出劍。人與虎的搏殺乾脆而利落,招招都要命,猛虎固然一頭接著一頭的倒下,少年身上也被猛虎給撓了幾爪,加上傷口開裂,雖因一身玄衣看不到血跡,但小歌的鼻子聞到了非常濃郁的血腥味。

將劍刺入最後一頭猛虎的顱骨中,少年也因失血過多而倒下,小歌默默取出布團堵住鼻子,空氣裡的血腥味忒重了。堵完了鼻子小歌這才看向玄衣少年,搏殺猛獸這種事在瀾越之地不稀奇,蠻族不少厲害的那些獵手都是能用一把普通的刀殺死狼蟲虎豹的勇士,沒辦法,在一片猛獸氾濫成災的土地上,必然物競天擇,要麼被猛獸給吃了,要麼站到食物鏈頂端去吃猛獸,蠻族屬於後者,但再厲害的蠻族獵手也應該沒辦法就靠一柄劍殺掉七隻猛虎。

小歌一邊驚歎少年的武力一邊去撿少年的劍,少年身上一共有兩柄劍,別人佩劍都是將劍佩在腰間,少年卻是將兩柄劍背在背上,頗為奇特。在碰到黑劍後小歌便明白了少年為何將劍負在背上,她拿了後竟然沒將劍拿起來,最後兩隻手一起上才將劍拿了起來。

黑劍的劍身長約三尺半,很少有劍如此長,蠻族與華族建立的辰國一樣,武器以青銅為主,但辰國使用青銅武器是因為辰國的青銅冶煉技術已達到頂峰,其餘國家的青銅冶煉只能鑄造出兩尺長的刀劍,遠不如辰國,後來雖該以鐵鑄造武器,但冶煉技術並不完善,仍舊不如辰國,辰國便一直使用青銅。但蠻族不同,蠻族是因為落後才使用青銅,因此蠻族的青銅冶煉比起華族極為粗糙,鑄不出這般長的長劍。再加上這劍的分量,小歌估摸著這柄劍中摻了黑金和一些稀有金屬,並且比例很重,不然一柄三尺半長的劍沒道理有一百多斤的分量。這麼沉的劍若是佩在腰間,能將腰給拉斷。

小歌將劍放到樹枝上,這麼重的劍她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