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能否交到自己子孫手中的君王更合巫宗的胃口,不管多麼英明神武的君王都無法保證自己的子孫代代都是明君,而巫宗不喜歡那種幾代昏君敗家,折騰得天怒人怨,再來一個明君撥亂反正的迴圈。巫宗又不犯賤,莫說打一個巴掌給一顆甜棗,便是給一座金山不都妨礙巫宗滅你全家的心。
“既如此,便罷了。”知道說不通,公子榭便瀟灑的告辭。
伯服道:“且慢。”
公子榭聞言看向伯服:“巫謝還有何事?”
“我記得御風提過,他有個巫羅繼承人的異母兄弟,可是你?”伯服問。
公子榭默然,在十巫面前撒謊是不可能的,這些變態的感覺比野獸還敏銳。
伯服當時一看公子榭的反應便猜到了答案,然後。。。。。。
“。。。。。。你剛才都看到了。”
小歌道:“太沖動了。”
“我沒想到他不是十巫卻擁有媲美十巫的力量。”伯服嘆道。
“動動腦想想就知道了,若是能殺,我們早就將他給殺了。”
“我再試便是。”
“我答應過,十年內他不惹我們,我們便不能殺他。”小歌道。
伯服不可思議的看著小歌:“你怎麼會答應這種見鬼的事?”
“巫羅與辰王潯都護著他,十年內我不認為我們有機會殺掉他。”小歌道。
伯服了然。
小歌忽然對伯服伸出了手。“拿來。”
伯服見了,微笑道:“你轉行到巫咸殿了?”
“拿來。”
“你也是十巫,你應該清楚我為何如此。”
小歌抿了抿唇,道:“我會和離。”
伯服道:“那就等你和離了再來與我談。”
小歌氣結,卻也拿伯服沒辦法,如伯服所言,她也是十巫,所以她很清楚伯服為何如此,若非當事人是自己,小歌覺得自己可能會與伯服一般反應。
伯服想了想,好奇的問:“話說回來,你怎麼會去招惹一個王族子弟?”十巫素來對巫族子弟敬而遠之,即使有交集也多半不懷好意,但小歌對御風,絕無惡意,她是認真的對待著這段婚姻。
小歌微嘆。“說來話長。”
“無妨,我時間很多。”伯服一臉期待的回道。
小歌示意伯服看自己的頭髮,伯服看了看,宛若月光拉成的銀絲充滿了生命力的光澤,伯服左看右看沒看出什麼奇怪的地方,最多就是小小年紀不知經歷了什麼,竟紅顏白髮。“怎麼了?”
小歌噎了下,忽然想起巫宗萬年的歷史中,十巫是什麼奇形怪狀的都有,她這模樣真不算什麼。“我這頭髮是天生的。”
伯服知道有什麼問題了。“天生的?”
“嗯。”
“那倒罕見,但那又如何?”伯服還是不明白。
小歌放棄與伯服進行正常人的溝通,十巫就沒一個正常的。“因為這一頭白髮,我自小被人當怪物看。”
“別告訴你介意這個。”伯服無語道,十巫的心理素質個頂個的變態,莫說疑似怪物,便真是怪物,十巫都能坦然得讓別人有一種,十巫很正常,自己才是怪物的感覺。
“我那時才一歲多點,自然是有些介意的,所以我給老頭和阿母去了封信,問我是否他們的親生骨肉,不然正常人的他們怎會生出我這種怪胎。”
“那他們如何回答你的?”伯服奇道。
“老頭跟我聊了聊家族史,子殺父,父殺子,手足相殺與吃飯喝水無甚區別,血緣對於連山氏,沒有任何意義。”
伯服默,連山氏的歷史他也知道,連山氏並不重血緣,他們重的只是傳承,那內鬥中殺多少都無妨,只要能競爭出最出色的那一個繼承巫真之職。
“聊完了家族史,老頭又告訴了我一個人,我天生白髮,但只要我不說,別人只會以為遇到了什麼事,受刺激過大而年少白頭,但有一個人,那是真正的一眼就可以他是另類。比起那個天生重瞳的孩子,我很幸運,是他雲唐的女兒,他無所謂自己的子嗣是怪胎還是普通人,若是換個在意的,我早被燒死了。我以前是不記人的,因為記住了也留不住,不記的話,走時不會因為牽掛而死不瞑目,他,是我這輩子第一次用心去記住的人。”
“那也不至於愛上。”伯服道,多疑殘忍是十巫的美德,很難將自己的心交給別人。
“你不問我阿母是如何回答我的嗎?”
“你阿母是如何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