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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

,傳說中的巨人一族便生活在那,雲雷戎世代守在雲雷高原便是為了防止龍伯人南下。在遙遠的上古,為了爭奪寥寥無幾的生存資源,戎人的祖先與龍伯人在西域大地上打了一次又一次,非常艱難的將龍伯人逐出了最富饒的地區,然後又派了一支部族世代鎮守在那。

戎人的帝國已滅亡,但那支部族仍舊守在那片高原上,把守著戎人的門戶,據說雲雷戎最厲害的便是雪狼騎兵,驍勇善戰,將龍伯人一次次拒之門外。想到這裡,小歌的目光微微一變,雲雷戎的雪狼騎兵說白了就是坐騎是雪狼的騎兵,但能夠大規模訓練出那種騎兵的人這世上不多,她知道的就一個。且之前沒留意,如今才發現,不遠處那頭雪狼的個頭好像大了點,高原上的狼比平原的狼要小一些,但不遠處那頭雪狼,個頭不比牛犢差。

御風與小歌交換了一個目光:雪狼騎兵,他們沒那麼倒黴吧?

☆、西域狼群

人倒黴的時候喝涼水都能塞牙,御風雖未到那個境界,但也差不遠。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北戎的雲雷部族並未南下,南下的是狼群。今年的西域發生了雪災,百年難遇的特大雪災,極北苦寒之地的動物因此向南遷徙,狼群是其中一支,也是最厲害的一支,沿途不斷彙集同類,竟然跑到了沉沙海東南的草原。跑得遠的結果便是,御風與小歌跑回馬場的時候,發現馬場周圍密密麻麻全是狼,成千上萬,根本看不到盡頭。

小歌歎為觀止:“這是整個北戎的狼群都在這了嗎?”

“加上半個東戎。”御風補充,這裡已經不是北戎地界了,而是東戎南部了。

“我後悔了,我當年為什麼不好好學占卜呢?要是早知道會碰上這事,我打死都不來西域。”小歌苦著臉道,狼蟲虎豹她不怕,連山氏那變態的訓練,她三歲時便殺掉了一頭豹子,雖然是用術法殺的,但那也是一種本事。可馬場周圍卻不是一隻狼,而是無數的狼,以及狽。若只是如此她還不怕,普通的狼並不難對付,難對付的是頭狼,與狽合作無間的頭狼,更難對付的是一群頭狼與狽。狼是群居動物,與狽則是共生動物,遷徙之路不管是人還是動物,都是艱難的,因此為了生存,不管是人還是動物都會彙集起來。小歌不想去猜測外頭的狼群究竟有多少頭狼,但她知道量變引發質變,如此多的狼群匯合起來,必然有一個最頂端的頭狼,或者該換個稱呼,狼王,那個質變的狼王,想也知道即使沒成精也差不多了。

“怕死?”御風奇道,在他的印象裡,小歌骨子裡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包括死亡。

“嗯,怕死是人之常情好不好?”

御風道:“有我陪你。”若是撐不過去,他一定會陪她。

小歌翻著白眼道:“天下人相陪,我也捨不得死。”

御風想了想,道:“那就活下去,我一定會保護你離開。”

“是一起離開,你我都不會死在這。”

“為何?”

小歌篤定的道:“你有四十六年的人壽,還有二十多年沒過,肯定不會死在這。”

“連山氏不是不信這個嗎?”

“又不是完全不信,算算自己或別人的人壽,我們還是很有興致的。”小歌笑答。

“為何?”

“你不覺得人在知道自己還剩下多少時間後才會珍惜剩下的時間嗎?”

御風疑惑的看著小歌。

“人因為無知而以為自己還有大把的時間,所以不珍惜,揮霍時間,但知道準確知道自己會在何年何月何時,甚至哪一刻斷氣後,哪個正常人還能揮霍自己的時間?”小歌自問做不到,她沒法在知道自己具體會在那一日嚥下最後一口氣後還能混吃等死,至少斷氣的那一刻她要確保自己死而無悔。

御風默然,發現自己還有待進步,他每次覺得自己對小歌很瞭解時,她都能一錘子錘自己腦袋上讓自己清醒過來,這女人的思維非正常人所能理解。“我能活四十六年?”

“嗯,比我多二十四年呢。”小歌笑道。“在這個時代,算得上長壽囉,能壽終正寢,你怎麼也不笑一個?”

御風一點都不覺得這值得笑,比小歌多二十四年,便意味著他未來的人生會有二十四年沒有小歌的參與,而他不喜歡那樣的人生。“你一定會長命百歲。”御風道,哪怕小歌會英年早逝,他也要改變既定的命運。

“無所謂。”小歌滿不在乎的道。

“關係你的壽命,你怎能無所謂?”

小歌嘆道:“巫追求的是死而無悔的人生,只要死而無悔,哪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