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伯服前科太多。但伯服前科再多,除非他真把御風給殺了,否則小歌真不會將他如何。巫真殿如今雖只小歌一人,但連山姝萬年前對華歆王的許諾是連山氏直系血脈不斷,巫真殿便不會消亡。既然流著別人的血,小歌便不得不遵守某些規矩,哪怕巫真殿根本沒人管得了她。伯服想來也是清楚,因此雖然不止一次對御風出手,卻從未想過要殺御風,除了百日殤的事實在是御風自己作死,其餘時候,伯服都是拿他來威脅小歌。
御風搖頭。“這回不是他,是雲中子。”
小歌聞言奇道:“雲中子?他痴迷於機關術,怎有空惹你?”以她對雲中子的瞭解,在雲中子的價值觀裡與御風置氣鬥什麼純粹是浪費有限的生命,直白說,在雲中子看來,除了研究機關術,發明製造各種機械,這世上所有的事都是浪費生命。也因此,小歌一直認為,十巫中誰最不可能惹御風,非雲中子莫屬。
御風苦笑,十巫中,雲中子的確是最好相處的,因為他什麼都不在意,也不會像伯服那般各種手段防著你,但云中子的優點也恰恰是他的缺點。“半年前,雲中子又改進了造船技術,造出了可載重兩千石的大船。”
“那挺好的,隨著海上商貿的發展,船業會越來越重要,技術不斷進步才好。”小歌並不覺得雲中子哪裡做得不對,這個時代,船隻載重都不超過一千石,但隨著雲中子接受豫州船塢後,人族的造船技術便在不斷進步。
“三個月前,他又造出了三千石的大船。”
“挺厲害的。”
“兩個月前巫抵殿又改進了灌溉的水輪,將之改為水車,以水力為動力可使水車將水引至數丈高之處。”
“不錯啊,如此可灌溉開墾更多的良田。。。。。。”小歌忽然想起了一些東西,不由卡了下,問御風:“然後呢?”水車不同於船隻,雲中子改進造船技術純粹是為了方便御風運輸糧草,沃州與揚州邊界的八十萬大軍,一頓吃掉幾座大山,漫長的海路,若無大船運送糧食,糧食可能跟不上。雖改進了船隻,但云中子對這方面的興趣絕不會太大,而水車就實用多了,利國利民,以巫宗一貫的風格,雲中子定會大力推行。
“雲中子集合雲國六萬餘工匠成立了一個工會,兩個月內便造出了四千水車。”
“造水車的錢從何而來?”小歌不記得巫抵殿有什麼收入,巫宗有個特殊性,仍保留了一些原始公社時的風氣,那就是捐獻薪酬,每個巫賺了多少錢,除了留足生活所需,其餘錢財都要交公。在巫宗覆滅,十巫分散後,十巫殿能夠堅持至今日,這種原始風氣起了很大作用,正是一個個巫交公的錢使得巫殿有能力收養孤兒,培養新的血液。小歌估摸著自己死後,琳琅閣的產業恐怕都落入了公羊寧的手裡,而因為琳琅閣是巫的財產,公羊寧絕不會拿琳琅閣的錢去供御風,當然,他也可以那麼做,但他若那麼做了,不僅會失去成為巫羅的資格,更會被驅除出巫宗,不得再以巫自稱。而琳琅閣所賺的錢,小歌不用想也知道,十成是被用在巫抵殿的各種研究與巫女殿的修繕上了,如此,不可能一下子承擔四千水車的工費。
“三成取自琳琅閣,七成取自國庫。”
“你破產了?”小歌同情的看著御風,八十萬大軍對雲國國庫的壓力絕不小,而國內更有各種大工程,巫抵雖是好心,但終究沒看時間,御風沒被他給折騰得破產真是奇蹟。
“不曾,公羊寧另外給了我補償,他自己掏錢用絲茶強弓箭矢與東夷換來大量牛羊解決了八十萬大軍的軍糧。但我沒想到,他竟會替巫抵收拾爛攤子。”御風真的很驚訝,公羊寧的性格,這麼多年,他也摸得出幾分,公羊寧是個不喜歡多管閒事的人,無關職司與自己的人或事,公羊寧都沒興趣管。
“很正常,他是巫羅殿的人,給其餘巫殿的財政與債務問題善後是他的職責。”小歌倒沒覺得哪裡有問題。
“若十巫皆似巫抵那般胡來,歷代巫羅怎未被你們給逼瘋?”御風奇道。
“巫羅會經商,就是被我們給逼的。”小歌坦然道,巫羅殿最初並不從事商賈這個行業,只是十巫忒能花錢,巫宗收益有限,管錢袋的巫羅殿委實拿不出那麼多錢,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便只能開源,最終走上了經商之道。“不過你也是倒黴,巫羅殿雖然被諸巫殿當成錢袋予取予求,但我們也不是完全沒有回報,每座巫殿都有自己的職司,只要經營得當都可以賺到錢,如巫咸殿煉製的丹藥,巫羅殿能夠將每一丸丹藥賣一個好價錢豐滿錢袋。只是。。。。。。”
小歌雖未說完,御風卻是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