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楚,這不是筆記本,而是日記。深咖啡色的皮革表面己經略舊,邊角微微卷起,開口處的摺痕深得使皮革產生裂痕。
偷看別人的日記,絕對是一個毫無道德感可言的人才會做的事,她不能這樣做,絕對不能。
孟穎臻深呼吸,打算將日記本塞回敞開的抽屜,但就在這時,一張夾在裡頭的紙掉落在地上,她愣了一下才伸手拾起。
紙張是對摺的,透過模糊的透影,可以看出那是一張畫。
既然沒有文字,應該不屬於日記的一部分吧?她替自己偷看的舉動合理化。
她翻開那張紙,然後徹底愣住。
那是一張肖畫素描,用炭筆描繪出烏黑的長髮,細眉大眼,巧挺的東方人鼻頭,微笑的唇,組織成一張她熟悉的女性臉孔。
就是她。
這張素描是在畫她,好久以前的她,大概十八、十九歲左右。
她的眼神從驚訝變成溫柔含笑。原來黎湛很早以前就注意到她,這也解開了為什麼他會喜歡她,甚至衝動與她結婚的原因。
孟穎臻心口暖暖的,又微笑欣當了素描片刻才重新將紙對摺,但是就在準備塞回日記本時,她又將紙抽出來,翻開,震驚的目光落在左下角的英文落款。
艾德格AUG。2006紐約——
畫下這張素描的人不是黎湛,而是黎之浚。
這個重新洗牌的認知,衝擊著她的心跳,她一度快喘不過氣,單手緊按住胸口。
黎之浚為什麼要畫下她的素描?他討厭她不是嗎?只要碰上她,他總喜歡羞辱她,或是拿她的格格不入開玩笑,他在所有人心中是王子,但是面對她卻像個勢利的混蛋。
這不是黎湛的日記,而是黎之浚的,但為什麼會在黎湛手中?
她發現自己的雙手無可自抑的在顫抖,她將日記攤在腿上,震驚未定的目光陷進文字之海。
我看見她了,她就像闖進異世界的愛麗絲,那件水藍色禮服很美,但是跟她不襯,她的膚色合適淡粉色,她根本不曉得該怎麼樣讓自己變得更美。
……
按照慣例,我走過去羞辱她,笑她是剛從大賣場的試衣間離開,告訴她這個派對的主題並不是廉價的美與醜,她氣瘋了,要不是我站得遠,她一定會將酒潑到我的身上。
她還是學不會虛偽,總是輕易的流露出原本的性格。
派對上所有人都戴著面具,只有她不會。我喜歡看她生氣的模樣,好真實,尤其是她瞪著我的樣子,那代表了她眼中只有我,我喜歡。
喜歡又有什麼用?我不能擁有她,永遠也不能。她是一個笑話,眾人茶餘飯後的話題,她靠著她母親的緣故才能踏進上流社會,她的出身不夠高貴,她只是約翰·艾爾卡特的繼女,頭上的皇冠是銅製的,她配不上我。
我不能喜歡她,不能愛上她。除非我想毀掉一切,放棄我現在擁有的,以及將來可能繼承的,否則我最好離她遠一點。
……
野蠻的小老虎長高了,兩年多沒見,她整個人變得很不一樣,她甚至學會了對我視而不見,假裝我是透明人的防守,我喜歡。
聽說她拒絕了好幾個追求者。很好,即使我不能擁有她,我也不允許別人擁有她,雖然這聽起來很自私。
我知道她討厭我,她的眼神只要一對上我,就會變得憤怒又厭惡,這正是我所希望的。如果她用仰慕的眼神看著我,我想我會陷入瘋狂,會不顧一切的將她擄走,像個色情狂一樣在我的車上佔有好。
我故意羞辱她、惹怒她,讓她離我遠一點,我才能保持清醒。儘管她總是入侵我的夢,在夢中世界主宰我的一切。
除非我瘋了,否則我不可能自找麻煩,跟她在一起絕對會是我暴生最大的麻煩,只要我的理智還在,我都不可能容許自己接近她。
我跟她處在不同的世界。我跟她不同。
……
該死該死!小老虎今天是怎麼了?她正在發春期嗎?她居然對那個男人微笑!她怎麼可以!
我是個白痴,是個無可救藥的瘋子!
明知道不可能擁有她,她總有一天會屬於某個男人,但我還是忌妒,我詛咒那個男人下地獄!
……
孟穎臻腦中的思緒被抽走,只剩下茫然的空白。
她眨著眼,翻到日記第一頁,再次看清楚日記的擁有人,確認那是黎之浚的簽名與字跡。
她過度換氣的喘息著,一股尖銳的刺痛穿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