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修說罷,帶著棲梧離開,走過莫意身邊的時候他停了一下。
“莫意公子。”容修輕聲說:“容修有個不怎麼好的習慣,聽到別人失憶,便會想,那個人的皮裡是不是換了一個人。”
莫意一怔,還不及說些什麼,容修又道:“告辭,勿送。”帶著棲梧離開了。
離開莫家,容修停下腳步回頭看向棲梧。棲梧雖不多話,但鮮少這般沉默,今日的他很是反常。
容修伸手去捏棲梧的右手。棲梧的右手握成拳,梆得死緊,感覺指甲已經嵌入了肉裡。
“沒事了,鬆開吧。”容修向前走了兩步,靠近棲梧,放柔聲音安撫道:“我知道那不是鳩棲,就算他是,也與你無關。”
“少爺……”
“他威脅不到你的,鳩棲是鳩棲,棲梧是棲梧。”容修低下頭,因為身高的關係,他的額頭只能抵在棲梧肩膀上:“我分得清楚。”
棲梧閉上眼睛,無聲苦笑,良久才重新睜開眼睛,聲音沒有一絲顫動:“少爺,晚了,回去吧。”
容修把腦袋從棲梧的肩膀上挪開,面對面看了他一會兒,拍了拍他的手背道:“莫要多想。”轉身朝他們在此處的暫住地走去。
棲梧看著容修的背影,應了一聲,抬步跟上,就像平時一樣。
一切又回到了原點,就像是日出日落,輪迴重複,彷彿每一天都是同一天。
可是,棲梧伸手捂住剛才被容修觸碰過的地方。每一天又總是有那麼幾分不同,因著這微弱的不同,才能堅定著繼續走下去。
我的主人,在你眼裡,我和鳩棲是不同的。但是,您想要寵愛誰、看到誰都好,只要不是那個鳩棲。
只要不是他……便都……可以。
☆、第二十九章
所謂的“金盆洗手”當然不會只是單純的宣告退隱江湖,還有很多附加的事情,比如替莫意造勢,又比如順著這個勢把莫意的婚事給辦了。
莫意的結婚物件是沙野狼邱荻的女兒,名叫邱毓娥,今年剛滿16歲。
黎城靠近邊關,關門外便是一片沙漠。沙野狼本是中原的一個鏢頭,後來跑到大沙漠裡幹起了打劫的行當,或許是他在這方面比走鏢有天賦,沒多久便幹出了名聲,至今已有十多年了。
邱荻和莫清流是老交情了,兩個人在年輕氣盛的時候認識,不服對方的武功見面就打,久了竟也打出了感情,如今已是摯友。邱荻放浪不羈,不知道和哪個女人生了個孩子,他倒也真的盡心盡力把女兒拉扯長大,雖不是大家閨秀,但也是沙漠中的一朵生機勃勃的仙人掌花。
莫意和邱毓娥不算青梅竹馬,被莫清流帶回家的時候,莫意已經不小了。他們不過是見過幾次面、賽過幾場馬,可比起其他那些新婚之夜才得知對方長相人品的新郎新娘,他們的待遇算是不錯了。
婚禮那天的排場很大,原本參加“洗手宴”的人基本都到了。畢竟這不是現代社會,飛機火車等交通工具在這個時代還不存在,行路許久才看一場“洗手宴”實在不划算。
何況黎城附近,莫清流雖然是武林中人,可手上的權力堪比黎城城主;而黎城外面的沙漠荒野之地,則是邱荻的地盤。在這塊區域討活的江湖人多多少少都有需要他們幫忙的時候,藉著這次機會在人前露露臉,下次套近乎的時候也好方便許多。
人在江湖,為名為利為武功,不過如此。哪裡又有那麼多瀟灑韻事值得稱道?
當然,無論其他人是何目的,容修是真的來喝喜酒的,再順便瞅瞅有什麼熱鬧。
莫意娶親,自是莫家做東。與“洗手宴”不同,那屬於江湖範疇,開在自家院子裡省去了擾民一項,而兒子娶親這種事屬尋常人家的餐宴,被擺在了黎城最大的酒樓裡,合情合理。
酒樓不似大堂,不可能讓所有人都坐進一個樓層,其他人怎麼安排的容修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和棲梧被安排在了主層樓的角樓。對容修而言,這是個好位子,雖然旁邊附帶一隻話嘮。
“容小兄弟,正巧啊。”於志思笑眯眯道。他這兩天不知道從哪兒弄來一把扇子,大冬天搖得寒風陣陣的,偏生自己還挺喜歡。
“於兄。”容修不冷不淡地應了一聲,自顧自夾菜吃。
於志思的話嘮屬性不是白白被扣上的,就算容修態度冷淡,沒有聽他說話的興致,他也能一個人把兩個人的話給說了,還不帶擱楞。磨磨蹭蹭許久,那邊兩位新人已經拜完天地了,於志思還沒有把話說完的意思。
容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