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驚了,感嘆,“難道你喜歡我?沒想到我的魅力居然這麼大!雖然我很喜歡你的臉,但要跟我交往你至少要長到180哦~”
他眯起鳳眼,驀地扔下筷子冷冷地說,“我吃飽了。”起身就要走人。
“那信……”
他從口袋裡拿出那封信在我的驚叫聲中直接揉成一團,一甩手精準地扔進垃圾桶。拿包,甩頭走人。
死小孩!!!
我怒到了極至反而不怒了(恭喜你又登上了一個境界),看著他那份只動了一半的晚餐,疑惑不已。
開開玩笑而已,這孩子至於嗎?
叛逆期嗎?
體育課
從小到大,我最厭惡的運動,莫過於跳字輩!
就像拖鞋之於蟑螂,鐵錘之於烏龜。
跳,則是我的終極剋星。
舉凡跳高,跳遠,跳繩,簡直就是我的當頭罩門。
跳高我從未跳過30公分,跳遠從未跳過1米2,跳繩更是可悲的在60上下掙扎。
要說我的運動神經很差吧。
我的50米,100米從未掉過年段前三。(哼哼,沒見過這麼能跑的肥女吧)
論長跑,我可以在跑完5千米後還精力充沛地吊在半空拉吊環,體力之可怕讓癱在一邊的男生直呼怪獸!
莫非人生在世總會有幾個剋星?
注意!我這裡用的是複數!
我的另一大罩門就是球……不管是足球,籃球,排球還是乒乓球。
通常只要我走過球場,我的身體就變成一塊巨大的活動磁鐵,一時間化身為磁的各種球類便會從天而降!運動軌跡更是五花八門,但著陸地是不約而同地朝我的臉招呼!
我真的就長得這麼欠扁嗎?
讓這些打球的人都不約而同的把球往我這個弱女子頭上丟!(還是連球都歧視肥女?)
曾經有位取下貼在我臉上的籃球的學長很歉意地說,“這也許就是傳說中的不可抗拒力吧。”
難道我的臉讓他們不可抗拒的紛紛把球丟向我?
“……”囧無可囧無需再囧!
我奮起奪過他的球追了他一整個下午將他K的滿場跑,直到靜校鈴響了才意猶未盡的收手暫停。那滋味怎一個銷魂了得~
扯了這麼多,其實我只是想說,我討厭體育課!
“金笙,過來過來,我們打籃球!”羅莉和王木木同學各抱一顆籃球努力召喚我。
你確定是我打籃球還是籃球打我?
我迅速搖頭,“我不舒服,你們先玩吧。”
“真沒意思。”兩隻未來的禍水嘟起嘴。
“我錯了還不行嗎,你們就去吧。”那兩顆籃球在我眼前晃得我心慌。
她們這才抱著球噔噔噔奔向球場。
世界清靜了。
我兩隻手撐在腦後靠在身後的大樹下睡覺。這地方風景獨好又隱蔽,當年我暗戀那小鬼時就常常翹課來這裡偷看他,5年來都沒被人發現呢。
靠著十一年前靠過的大樹,這一次沒有人在這上面歪歪扭扭地刻著“任金笙愛陳曦一生一世”。
這一次也沒有人在上面刻著“金笙,加油!加油!”
這一次沒有人在上面刻著“陳曦,再見了!”
這一次也沒有人在上面刻著“陳曦,我任金笙一定會忘記你的!”……
我一直都忘了說,我之所以只暗戀那小鬼7年而不是11年,是因為他在高二那年出國了,美國。
十八歲生日這天我來到這顆樹下哭著刻下“陳曦,再見了!”。
幾個月後,9。11事件爆發,我擔心得一夜未眠,第二天我頂著熊貓眼向他的死黨打探時得到安心的訊息。
他很好,沒事。9。11那天他在第五大街……和他的女朋友。
那天晚上我決絕地在這棵樹上刻下,“陳曦,我任金笙一定會忘記你的!”。那種昏天暗地的痛讓我足足花了三年才平復。
我的人生又重來了一次,這一次我還會不會再一頭栽下去?
我在心中笑著告訴自己,不會。
我不會。
嘴唇上忽然有一陣癢意,蚊子嗎?
我皺起眉頭,翻個身換個姿勢,接著睡。
微涼的風拂過我的臉,我迷迷糊糊地發覺四下安靜異常,原先還能隱隱約約地聽見喧囂嬉鬧聲,怎麼現在沒聲了?
努力掙扎著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