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尼瑪不行歸順蒼措部落還有各種怨言。
領地麼,對不起喲,她也是寸地不讓。一分希望她也要爭取到八分希望去!有了領地才能在這裡站穩,才能讓族人們安心下來。
“月,到這邊來。”夜色裡的芒已經跟夜的黑色溶為一體,哪怕是他體格修長也沒有辦法一時辨認出來在哪裡。
吳熙月是憑著聲音還有感覺走到他身邊,“怎麼啦?看到什麼了?”說著,突地聽到腳邊好像有什麼嘰嘰喳喳的聲音。
咦?小雞崽的聲音?
“是野雉,剛從蛋裡出來的。”芒已經彎下腰,大掌輕輕的捧了一隻全身都在發抖的小野雉站起來,“要不要摸一摸,這些小東西烤著吃很香,連骨頭都可以吃下去。”
“……”吳熙月綠著張臉,幽幽道:“這麼小的東西都不夠你一口吃吧,你也捨得吃下去?”
芒低沉沉的笑起來,如玉碎那般的清雅聲音混著徐徐夜色吹到耳邊,“野雉是最多的東西,它們到了下蛋的時候可以每天一個蛋。它們的窩也很難找呢,我也不過是偶爾各吃一次。”
“怎麼樣,要不要抓起只試一試?真是很好吃。如果灑點鹽巴就更好吃了呢。”芒是在誘惑著她不要錯過很好吃的食物。
吳熙月終於想起之前在獵殺紅毛野牛的河邊,她看到好多野鴨蛋時腦子裡閃過的靈光了!丫的!當時要再細想一點肯定會想到!
家養啊!她完全可以把這些已經孵出來的野雉當成是家雞養啊;家禽不正是這些演化出來的麼?
像大雁馴化成鵝,原始馴化成家雞,野鴨馴化成家鴨。
而天朝的養禽歷史相當悠久,可追溯到距今約七、八千年前新石器時期的原始社會。
西安半坡村遺址,河南新鄭縣裴李崗和河北磁山等原始村落遺址都發現華夏先民養雞的痕跡。
殷墟出土的三千年前的甲骨文已經有了雞的象形文字,從字的構成表示雞是用繩子繫著腿和爪來飼養的,怕它飛跑。
臥勒個去啊!笨啊!早一些想到估摸著還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出來。
事不宜遲,吳熙月立馬對芒道:“快,看看有多少隻野雉崽,都幫我抓起來。”雷滴個嘎嘎,她現在是福至通靈了!想到許多可以促進部落發展的好辦法。
養禽是肯定的!從此以後都不需要冬季裡還要去狩獵,其他季節麼,還是可以出去狩獵滴。野味嘛,很難得呢。
明明的夜晚,芒似乎看到女人漂亮小臉上的高興,還以為她真被他說到想吃烤小野雉了呢。
遂是溫和一笑,悠悠然道:“只要抓幾隻就夠了,抓多了不好帶;要是沒有活成也不能烤著吃。”
“誰說我要烤著吃了?”吳熙月白了他一眼,目露嚴肅道,“我是要把這些東西養大,等養後再吃!”
養大?養大後再吃?
芒張了張嘴,挺想告訴女人,這小東西真不好活下去。現在他抓一下,估計第二天亮有好幾只死了。
“草筐都裝了草藥,要裝著走的話需要重新織一個才行。”芒很識相沒有告訴女人這麼殘忍的真相,再說了,他的女人可是任何巫師都比不上的巫師,也許會有辦法把這些小東西養大呢。
但,希望……真不是一般大啊。
不過,以前他們怎麼沒有想到要抓些野獸回來自己養呢?基本上都是看到小的都放開,要不就是不打。
見到大的才會拼了命的獵回來,拖到部落裡吃。
如果說,族人們可以把野獸養的話,泛著溫潤光芒的玉色眸子漸漸地沉了許多幽芒在裡,如果說月真可以活養抓回來的野獸,部落族人豈不是永遠都不會餓了?
冬天裡再也不需踩著幾乎沒到胸膛的大雪出去打獵,夏天也不需要冒著熱到發病的危險去打獵了?
聰明的男人只需要一點就通。
靈智還未成開的原始初民們正是需要有人指點,帶領,引領他們才行。只怕是一點點的指點,也會讓他們受益無限。
“今晚的事情暫時不要告訴族人們,等我養成活後再說也不遲。草筐我自己來織,很快就可以完全。”吳熙月是屬於事成之後再說出來的個性,暫時不想驚動族人們為事情而耽誤時間。
一個草筐確實不需要多久,還沒有等後面的族人追上來她就已經編了一個出來。
小野雉被芒驚到嘰嘰喳喳驚恐的叫著,小小而柔軟的身子更是抖到跟篩子似的,吳熙月輕輕的摸過去,把它們小心翼翼放在草筐裡。
又摸著黑